改革之路:市場與服務型政府
過去我國采取粗放型的要素驅動式增長,這種增長模式是建立在要素價格扭曲的基礎上的,我國也因此積累起最初經濟起飛需要的資本,取得了改革開放至今30多年的經濟快速增長。隨著要素資源的愈發稀缺,為實現社會進一步發展和經濟可持續增長,我們亟待轉向效率驅動、甚至是創新驅動的發展模式,這就要求由市場機制來找準要素價格,并在此基礎上提高要素生產率,政府的職能則是盡可能減少對市場的干預,減少腐敗和尋租行為,并逐步摸索出在市場中的作用,發揮后發優勢。等時機成熟,最終實現創新驅動。創新驅動不僅需要人才和技術,還需要政府和制度對人才、技術的保護和激勵,更需要政府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和維護市場機制的能力。
政府轉型的關鍵,在于分清市場和政府的界限,明確政府職能。在市場機制能夠解決問題的領域,政府應當退出;在當前機制、制度無法解決,但是通過完善市場機制能夠解決問題的領域,政府也應當逐漸退出;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公平的游戲規則,彌補市場機制配置資源時的不足。鑒于此,政府應當在以下方面改變當前所扮演的角色。
其一,應處理好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的關系。對于外部性很強的自然壟斷行業、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行業,政府“有形之手”可以糾正市場的失靈,并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而對于一般競爭性行業,政府不應設置門檻限制民營經濟的進入,而應鼓勵民營經濟在這些行業的發展,更大程度地促進競爭。
其二,應逐漸退出要素市場,讓市場機制在要素配置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在土地市場,應界定好土地的產權結構,讓市場發現各類土地的價格,使之得到最優的配置。在信貸市場,還存在著對民營部門的歧視,金融資源難以在國有部門和民營部門之間實現優化配置,需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參與金融行業的競爭。
其三,應在公共服務領域發揮更大作用。公共產品存在著社會邊際收益與個體邊際收益、社會邊際成本與個體邊際成本不一致的情況,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在公共服務領域中顯得捉襟見肘,此時更需要政府的介入以實現公共產品的最優供給規模。目前,我國亟須建立起全國統一的、無差異的基本公共產品市場,實現基本公共產品的國家化、標準化,減輕區域間、城鄉間資源配置的不均衡程度。這也是從另一種途徑降低大城市戶籍的含金量,從而有利于扭轉勞動力空間配置上的扭曲,避免福利性遷移。在一定意義上,公共產品國家化和均等化到來之時,就是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建立之日。
市場機制會產生馬太效應,因此需要政府通過財稅制度來解決收入分配不平等問題。現有研究表明,我國收入不平等程度已經處于較高水平,這是市場機制運行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因為優勝劣汰是支配市場經濟的法則。但是,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全體人民的福祉,是為了實現共同富裕,因此,政府在維護結果公平、收入與貢獻相符的同時,還需要通過收入再分配將市場機制導致的收入差距維持在合理的范圍。
其四,減少對企業的干預,調動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政府應當引導而不是規定企業的投資領域和范圍,應當建立一個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的市場環境,尊重市場規律和企業自身發展規律,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市場本身就具有激發創新的機制,它給予企業創新的補貼便是超額利潤。
(袁志剛 作者系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