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棚改探索了破解“城市病”的系統模式
遼寧棚改不是局限于改造住房,而是以住房改造為抓手,綜合解決居民的住房、就業、救助、社會保障等問題,提高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時系統解決生態環境惡化、基礎設施不足、城市空間結構不合理及城市經濟發展難以持續等問題。
解決“城市病”,需要制定科學的政策原則、合理的政策措施。就政策原則來看,遼寧采取了“全面、系統、可持續”的思想與方法、“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體制與模式、“頂層設計,統籌兼顧”的戰略與規劃、“綜合配套,利民長效”的制度與政策、“規范有序,人本自治”的管理與服務。
在住房改造上,堅持“分類開發,整拆整建”的開發方式,這是政府與市場結合的集中體現,也是快速、系統地解決問題的關鍵。這種開發方式是推倒所有棚戶房對土地加以整理,根據土地區位和市場價值決定是由企業開發還是由政府開發。同時,為解決資金瓶頸,遼寧采取“無償劃撥,以商補住”的土地政策、“多方融資,動態平衡”的金融政策,利用時空錯配解決最為重要的土地和資金要素問題。
針對棚戶區社會文化與城市主流文化脫節、治安混亂的問題,遼寧堅持“居民再塑,社區重建”的政策。重建社區組織,培育治理主體,把居民治理問題由此前的“業緣式”單位治理轉變為現代社會通行的“地緣式”社區治理。同時提高居民素質、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針對基礎設施不配套和環境惡化的現象,遼寧采取“綜合整治,配套完善”的環境政策。基礎設施建設與住房建設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并與城市市政設施無縫對接;配套建設商業設施,方便居民生活。同時加強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
針對城市貧困問題,遼寧采取了“適度輸血,重點造血”的援助政策。既通過長期幫扶與短期救助,幫助居民擺脫生產生活困境,又通過加強技能培訓、促進就業,再造家庭自生能力。
解決“城市病”需要依賴城市經濟的持續發展。為推動城市轉型和良性發展,遼寧在棚改過程中采取了“互促共進,相互推動”的經濟政策、“優化布局,混分平衡”的空間政策。通過改善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發展。同時,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升城市空間承載力,明晰城市空間職能。
遼寧棚改模式對破解“城市病”的重要借鑒意義
解決“城市病”,面臨許多復雜而棘手的問題。首要的問題是采取什么手段,是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還是只運用市場的手段,或者僅依靠居民自身的努力?事實上,“城市病”是政府和市場同時失靈的集中表現,單純依靠任何一種力量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政府主導”是指政府負責制定和實施相關的戰略與規劃,利用政府的公共權力和效率優勢,公共資源和社會資源向棚戶區改造聚集;政府制定和實施相關的制度與政策,利用政府的公共財力和運作能力,對棚改家庭提供程度不同甚至“兜底”的保障;另外,政府直接或通過代理人負責改造工程的組織和實施。“市場運作”是指涉及棚戶區改造的人力、資金、技術以及棚改住房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采取與普通商品房相同的運作模式,由開發企業、金融機構、中介組織、棚改家庭主要通過市場來實現。本著最大限度發揮市場優勢的精神,政府與市場結合的具體方式即政府在多大程度上聚集資源、提供保障和干預市場,因條件不同而應有所區別。
“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同時克服了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實現了資源的最優配置和參與主體積極性的最大發揮。“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不是一個抽象的原則,而是由眾多要件編織的一個縝密的體系,這些要件既相互獨立,又彼此匹配、相互支撐,是一個邏輯自洽的體系。
另外,“城市病”基本上都是并發癥,各種癥狀交織在一起。應對和解決“城市病”,需采取系統的方法、找到合理的切入點統籌解決。遼寧棚改經驗表明,破解“城市病”需在城市理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把低收入居民的生產與生活結合起來,把住房問題與基礎設施完善、環境污染治理、土地綜合利用、城市空間優化、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結合起來。
總之,破解“城市病”應用科學發展觀做指針,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體制模式是核心,這種模式能夠克服政府和市場同時失靈,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和參與主體積極性的最大發揮。“統籌兼顧,均衡協調”的戰略規劃是龍頭,將住房改造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并使之互促共進。“綜合配套,利民長效”的制度政策是基礎,創新并完善相關制度與政策,確保低收入居民“住得進,住得起,住得穩”。“規范有序,人本自治”的管理服務是保障,通過綜合運用和創新一系列監督、管理與服務模式,確保相關事務的“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