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
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剛剛公布時,被質疑最多的是對高收入群體尤其是一些壟斷型企業的高收入限制力度太小。
根據方案,央企紅利上調的比例是5%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將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方案對于國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和薪酬設定,表示將綜合考慮當期業績和持續發展,以對行政任命的國企高管薪酬進行“限高”等。
“央企紅利上交比例仍然偏低。”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侯露說。
李稻葵委員說,若要從根本上扭轉這種狀況,不是上繳利稅提高多少的問題,而是要將國有企業改革推向深入,改變目前政企不分的局面。
賈康委員認為,部分行業的過渡壟斷因素應該在改革中消除,提升相關收入分配制度規則的透明度。其中,對于并非由市場競爭性機制產生的國企高管的薪酬和職務消費要加強上限約束和規則管理。
代表委員們表示,當前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多年來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結果,下一步關鍵是要拿出有力的措施。
“我們固然要看到實現共同富裕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更要看到其必然性和緊迫性,制定更加清晰的目標和路徑。”程恩富說。(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李云路 蔡敏 黃歆 任沁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