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改革舉措
突出職能轉變,解決政府與市場、社會關系
這次改革突出政府職能轉變,提出六大舉措。汪玉凱指出,轉變政府職能在很多情況下被虛化和淡化了,所以更多的關注機構調整。從1982年第一次行政改革到2008年,一共進行過六次,這六次改革大部分都側重于機構改革。從1988年進行第二次行政體制改革時,就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概念,在后來的改革中,每次都將轉變政府職能作為重要的改革目標。在這次行政體制改革以前,過去的改革雖然每次都將轉變政府職能放在作為重要的目標,但在實施過程中缺乏具體的操作路徑,缺乏具體的改革舉措。這次改革并不簡單是在標題上突出政府職能的轉變,更是在改革方案的設計中,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提出六大舉措,其中每一項舉措又包括若干小的改革內容,這就使得轉變政府職能落到實處。之所以說這次改革是以轉變政府職能為中心的內涵式改革,主要著眼點是這次改革十分關注政府職能轉變本身。他將轉變政府職能提出的六大舉措歸納為四個方面:
(一)解決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關系。這次改革特別強調政府要向市場和社會放權,只有將政府不該管的、管的過多的權利放給市場和社會,才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事業管理中的作用,基于這一點,這次圍繞政府向市場和社會放權做出了十幾項具體改革舉措。
(二)強調簡政放權。強調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權、政府向社會放權。
(三)建立和明確政府部門之間的權益和責任關系。將圍繞理順內部的責任、權限和關系作為重點。
(四)強調改革行政審批。不論政府是向市場放權還是向社會放權,都要通過減少行政審批、行政許可、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資格驗證、檢驗等過多的門檻性的東西。因此,行政審批改革能否到位是這次轉變職能的關鍵。
最后汪玉凱提到,這次國務院轉變職能改革方案中,有一個方案提出改革專項轉移支付制度,各個部委要壓縮專項轉移,增加財政的常規轉移,這個改革實際上就涉及縱向的財政關系調整。(記者 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