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宋 嵩
日前,《中共中央關于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發布。這是我們黨成立90多年來,第一次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意義不言而喻。
為什么要開展這次集中清理?具體如何進行清理?集中清理對提高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有何影響……帶著這些問題,光明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有關方面負責人和專家學者,一一進行詳解。
摸清“家底”、全面清理,一攬子解決黨內法規制度“四不”問題
談及中央為何部署開展這次集中清理工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辦公廳法規局負責人表示,清理工作的意義可以用“三個工程”來概括:一是“基礎工程”,通過全面清理可以摸清黨內法規制度的“家底”;二是“系統工程”,通過清理可以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協調統一;三是“戰略工程”,通過清理有利于明確下一步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方向、重點和著力點。
將視線回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制定了大量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規范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由于缺乏清理機制,新中國成立以來還沒有對出臺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開展過集中清理。
“這就造成黨內法規制度十分龐雜、新舊并存,相當程度上存在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的‘四不’問題,特別是有的規定滯后于實踐發展和形勢任務需要;有的規定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抵觸,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有的規定相互之間交叉重復、沖突打架。”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任鐵纓說。
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肖立輝認為,不少黨員干部對黨內到底有多少部黨內法規,這些黨內法規是如何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并不十分清楚。因此,清理“家底”,對于黨內法規建設就顯得十分必要。
專家認為,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有損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有礙黨內法規制度的貫徹執行,也不利于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順利推進。借鑒開展法律清理、行政法規清理的做法,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予以集中清理,一攬子解決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四不”問題,十分必要。
中央對開展清理工作高度重視,將其作為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和任務來部署。《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明確規定,黨內法規制定機關應當適時對黨內法規進行清理。去年,中央批準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見》,正式啟動了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