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受訪者認為鐵路票價、手續費調整應該舉行聽證
王大衛是一家國企投資公司的職員,他直言,這次調整退票費沒有征求大家意見,讓人很難接受。王大衛認為,退票費本來由相關方面舉行完聽證會后再定價,但這次確是由鐵路總公司單方面發布出來的,這已經算價格違法。
“程序上如果是非正義的,就很難有一個合理的結果。”王大衛說,邏輯上看,梯次退票費的規定確實能緩解部分運力不足的問題,但公眾對此卻充滿懷疑,并不買賬。這就是事先溝通不充分的后果。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教授認為,依據我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都應當施行聽證會制度。鐵路運營主體的運營方式雖然變了,但鐵路運價仍然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因此,由國家發改委及有關部門確定的運價及雜項作業收費,都要在聽證后才能調整,鐵路總公司無權未經聽證就改變。
調查顯示,92.1%的受訪者認為涉及鐵路票價、相關手續費的調整應該舉行聽證,充分征求公眾意見。
“往年也有律師起訴過春節貨運漲價的案例,法院當時認定政府應該舉行聽證會。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種聽證會制度一直沒有真正實行起來。我們一直主張,雖然決策前進行聽證花費了一定的行政成本,但借此消除誤解、達成共識,才會更大程度上降低執行過程中的成本。”王敬波說。
鐘君則表示,“通退通簽”和“梯次退票”規定的出臺,并非是對票價的調整,公眾完全可以通過先改簽后退票的方式規避退票費上漲的風險,其本質是利用政策工具提高理論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無需聽證。“除此之外,現行的網上訂票制度對農民工群體來說確實不公平,應該讓一部分普快列車僅在線下窗口售票,優先給農民工放票等,以保障他們的利益。”
“‘一票難求’根本原因是資源的稀缺性和巨大需求間的矛盾,票價高低僅是原因之一。運用價格手段緩解買票難的作用是有限的,多元化的多種交通方式的綜合利用,才能解決人們的出行難題。”鐘君說。
(調查合作伙伴:手機騰訊網《立場》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