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日前確認,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已經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率已達97%。許多專家認為,受新型城鎮化的推動,新一輪的土地制度改革即將到來,其核心就是打破土地二元結構的限制,實現十八大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近些年,土地制度中的城鄉二元結構,越來越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阻礙,不僅影響農民收入增加,更影響國民經濟的持續優化和均衡發展。進行新一輪的土地制度改革,釋放改革紅利,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共同富裕,已經成為時代進步的召喚。
然而,土地制度改革事關重大,既須堅決大膽推進,又須小心謹慎、做足配套功課。一夜之間徹底變化既不可能也不妥當,新的土地制度改革要建立在穩定、有序的基礎上,分清輕重緩急逐步推進。當前最急切的,就是農地流轉制度改革。過去十幾年,由政府主導的農村土地征收拍賣行為,常常導致農民和土地分離,農民失去了土地,獲益卻極少。這不僅有違市場經濟規律,也給社會和諧帶來不利影響。
政府通過放權,使農地流轉在市場的調配下進行,讓農民成為市場交易的主體,從而獲得較高的土地增值收益,無疑是今后農地流轉制度改革的方向。然而,土地制度改革是涉及面極廣的系統工程,在推進農地流轉向上述方向進展的同時,我們需要做好相應的配套功課。
第一項功課是加速實現政府職能的轉換。在征地成為許多地方重要財稅來源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愿不愿意放權讓利?一旦放權讓利,政府會不會降低服務水平?這些都是改革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這就需要政府不斷放棄既得利益,積極適應長遠發展,真正建設服務型政府。
第二項功課是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農地流轉過程中,政府如果徹底放權,完全交由村民自己主導交易,有可能會出現村民無法順利接管的情況,這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因此,在放權的同時不斷扶持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治的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的“讓權于民”才能真正被群眾接受。
這兩項配套功課雖然不是農地流轉制度的核心,但如果組織不好,就可能使這項改革功虧一簣。只有將農地流轉制度視作系統工程,協調推進農村的社會建設以及人的建設,我們才能將農地流轉改革這件好事辦好,真正釋放改革紅利、惠及廣大農民。(嚴四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