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進上海自貿區的開放試驗,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6日通過《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決定》,并自10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一規定,在自貿區內,對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停止實施《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條例》。凡法律、行政法規在自貿區調整實施有關內容的,上海市有關地方性法規作相應調整實施。上海市其他有關地方性法規中的規定,凡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不一致的,也調整實施。
《方案》對外商投資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過去,外商投資采用正面清單管理,告訴投資者可以做什么。而負面清單管理告訴投資者什么不能做,沒有規定的則都可以做。
《方案》重點突出擴大服務業開放。選擇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以及社會服務領域擴大開放。在這些領域暫停或取消投資者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范圍限制等準入限制措施(銀行業機構、信息通信服務除外),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者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
金融制度的創新非常鮮明,原來金融業的禁區開始突破。《方案》提出,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在試驗區內實現金融機構資產方價格實行市場化定價。探索面向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全面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
實施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將試驗區內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對設在試驗區內的企業生產、加工并經“二線(境內關)”銷往內地的貨物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該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的政策。
自貿區獲“金融禮單”
9月29日,國務院相關部委有關負責人解讀自貿區總體方案亮點,紛紛捧出獻給自貿區的“禮單”——政策及細則,金融領域“禮單”還很耀眼。
央行:四大改革招招碰硬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介紹,將在自貿試驗區內創造條件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和手續。
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
在自貿試驗區內先行先試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深化外債管理方式改革,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深化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