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介紹,為支持自貿區的發展,銀監會對銀行監管推出了8項新規。
支持中資銀行入區發展。允許全國性中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上海本地銀行在區內新設分行或專營機構。
支持區內設立非銀行金融公司。支持區內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集團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起人在區內申設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支持外資銀行入區經營。
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區內銀行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在區內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參股與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區內設立中外合資銀行。
鼓勵開展跨境投融資服務。支持區內開展離岸業務。簡化準入方式。完善監管服務體系。
證監會:單位和個人境內外雙向投資開閘
證監會的具體措施包括:擬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在自貿區內籌建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承擔推進國際原油期貨平臺籌建工作。
支持自貿區內符合一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雙向投資于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按照規定進入上海地區的證券和期貨交易所進行投資和交易;在區內就業并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可按規定在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立非居民個人境內投資專戶,開展境內證券期貨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按照規定開展境外證券期貨投資;在區內就業并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按規定開展境外證券期貨投資。
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規定在境內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區內注冊成立專業子公司。支持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面向境內客戶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臺交易。
保監會:出臺“八個支持”政策
保監會出臺“八個支持”政策,包括:支持在自貿區內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機構;支持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開展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支持自貿區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支持國際著名的專業性保險中介機構等服務機構以及從事再保險業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在自貿區依法開展相關業務;支持上海開展航運保險;支持保險公司創新保險產品;支持上海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支持建立自貿區金融改革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