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2011年10月全面推進農村財務網上監控平臺建設,去年上半年全區農村財務網上監控平臺已全面開通運行,共有2917個村(居)集體套帳納入監管范圍。這一平臺將所有集體資產、資金、合同、債券、債務、會計賬、出納賬及集體各項收支全部納入在線動態全過程監管范圍。
“現在只要在網上輕輕一點,就能查到村集體資產的情況,村民對資產心中有數,對村干部的猜疑就會消失了。”南海區平東社區農民陳醒幫說。
目前,珠三角地區有255個鎮(街)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監管平臺,128個鎮(街)建立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廣東提出,2014年珠三角地區全部鎮建立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鎮級交易平臺為節點,向上下兩端延伸,建立縣、鎮、村三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交易網絡。
三看:下一步怎么走
“珠三角的農村集體資產蘊含著巨大的升值潛能,繼續探索其進入市場的方式,將可以有效平抑房地產過熱和維持金融平穩。”農業部經管司副司長黃延信說。對此,他提出了一個“和面理論”:在和面的過程中,面粉和水必須保持在恰當的比例。在城市建設用地緊缺和貨幣超發的情況下,讓農村集體資產特別是土地資源,充分進入市場,“面粉”多了,就能有效地吸收多余的“水分”,對于保持金融穩定,改善經濟環境,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然而農村集體資產要充分進入市場,還面臨著許多體制機制障礙和困難。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方向存在爭議。
農村集體經濟在經營運作過程中,不時會遇到“身份”問題。廣東省農業廳經管處副處長王小慧說:“將經濟聯社和經濟社轉變成為公司法意義上的股份公司,才能更好地與市場接軌、開展經營工作,以及建立現代企業管理模式。”
經濟聯社或經濟社在進行公司登記方面卻存在不少法律障礙: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最多不能超過200人,但是絕大多數的經濟聯社或經濟社,股東都超過200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土地,改革當初保留了集體建設用地性質。而股份制公司名下所有的土地,性質上必須是國有建設用地。
“現在集體經營收入免稅或者只繳納營業稅,改制后將既要繳納營業稅,也要繳納所得稅,社員紅利分配還要納稅。”農業部經管司集體資產管理處調研員余葵說,轉制須謹慎為之,要對面臨的風險有足夠的勇氣和準備。
剝離集體經濟組織的公共服務職能存在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