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推進遲緩,并非僅僅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擔心待遇會降低”。這一改革牽涉到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項制度變動,相關設計仍需磨合、完善
養老“多軌制”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顯然已經無法適應當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尤其是最近幾年,社會上對于養老金并軌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事實上,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這一改革大致思路是,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有行政職能的納入公務員勞動保障體系,具有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參照企業職工保障制度進行改革。牽涉3000萬“事業人”的養老改革由此啟動。
記者了解到,在廣東省深圳市、中山市等地,不僅事業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務員養老并軌也開始破冰。
“公務員、機關事業人員參保,既能給群眾起到帶頭示范作用,也是社會公平的要求。所以,盡管這項改革阻力很大,但我們還是進行了嘗試。”廣東省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張潔藝告訴記者,目前,中山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全部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
然而,中山市的并軌也并非是繳費方式、管理辦法等方面的完全并軌。盡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并進入個人賬戶,但是退休后,其待遇依舊按原有標準執行。養老金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出,差額部分由財政補齊。也就是說,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每月的退休金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與普通企業參保人待遇一樣;另一部分是社保養老金與原干部退休金標準之間的差額,按原有資金渠道解決,即財政撥款的,依舊由財政解決,單位自收自支的,依舊由單位解決。
5年過去了,相對于廣東省的破冰之舉,其他4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省市試點改革推動緩慢,幾乎按兵不動。他們或是處于思考當中,或是尚在推進中且無實質性突破。
顯然,改革推進遲緩并非僅僅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擔心待遇會降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鄭功成認為,“由于這一改革牽涉到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項制度變動,因此改革阻力和難度甚大,相關制度設計仍需磨合、完善。”
不能把并軌簡單理解為“并入”,而是要統籌考慮養老金待遇差別、投資運營、城鄉差別、地區差別、轉移接續、退休年齡等問題,朝著一個各方面都能受益的、科學的方向改革和推進
“所謂并軌并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并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各方面都能受益的、科學的、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告訴記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進行頂層設計,方案成熟后,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