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當代中國的城鄉差別與同城差別。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的超速推進不斷導致兩個差別的劇烈擴張。其一是城鄉差別不斷拉大。根據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數據變化來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一直是不斷拉大的趨勢。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人民幣,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919元,城鄉收入比3.23∶1。近幾年,城鄉收入比一直都高于3∶1。此外,農村居民享有的社保、醫保的水平和普惠程度都大大低于城市居民,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同工但得不到同等的社保和醫保。同時,目前農村的突出問題還有,農業綜合生產成本上升、農產品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農業資源要素流失加快;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劇,農產品需求總量剛性增長、消費結構快速升級,農業對外依存度明顯提高;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農戶兼業化、村莊空心化、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建立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機制的要求更為迫切,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任重道遠。
其二是同城差別的日益顯著。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的官方統計數字是51.27%,但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數的比例卻只有35%,前后相差16個百分點。這意味著有1億多生活在城鎮里的人沒有城鎮戶口,不能享有城鎮居民待遇。相關資料顯示,目前的城鎮化率存在“虛高”現象,有10%―12%的城鎮人口是農民工及其家屬,他們僅在統計上歸入了城鎮人口,實際上并沒有真正享受市民待遇。每年數千萬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中,城鄉差距在更為有限的城市空間中經過聚合與銳變,使得城鄉二元結構之外又添加了一種非此非彼同時也亦此亦彼的同城差距狀態。
事實上,我國許多城市都面對一個基本現實,這就是三大人口群體——本地農民、本地市民和外來流動人口——的同城差別問題,這種差別表現在身份、權利、待遇的各個方面,形成了一種具有三元化特征的社會利益格局:第一,本地農民與本地市民兩個群體的利益關系。國家在城市和農村的土地、住房、計劃生育等方面實行的不同政策,本地農民與本地市民的同城不同權利不同待遇,使國民的社會權利和義務體制形成了切分。第二,本地農民與外來流動人口兩個群體的利益關系。外來流動人口分為兩部分——外地農村戶籍人口和外地城鎮人口,其共同特點是與本地市民和農民的權利和待遇也基本不同。第三,本地農民、本地市民與外來流動人口兩個群體的利益關系。外地農民雖異地謀生,享有的承包地、宅基地、計劃生育指標等待遇,在當地沒有實際優勢;外地市民與本地市民相比,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都不能享有同城待遇。除此之外,本地農民、本地市民和外來流動人口在政治參與、社會參與、社區參與(譬如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方面也有差別。
總之,通過中國城鄉關系變遷的歷史與現實的簡要回溯和分析,有助于我們把握未來新型城鎮化的兩大必然趨勢——加快城鄉一體化與推進同城化。
二、同城化過程與新型城鎮化
目前,本地市民、本地農民和外來流動人口這三大人口群體之間的關系最為典型地表現了同城差距,一種具有三元化特征的社會結構,或者說三元化特征的社會利益格局也在同城差距中顯現出來。事實上,“三分天下”的人口格局和三元化特征的利益格局不僅存在于一座城市中,甚至存在于一個社區中。學術團隊的實地調查也印證了這一點。大量社區中既有本地農民和本地市民,也有相當數量的外來流動人口。在這樣的社區中,三個群體不同的利益訴求可以說是隨處可見。
可以這樣說,以往在廣大區域中的城鄉二元差距,成為了一個城市空間下高度濃縮的各種差別,并且是更為狹小有限的社區空間下的各種差別,這就是我們面對的身份、權利、待遇的同城差別、甚至同社區差別。這是我們身在其中的日常生活現實,是可以處處觀察到和時時感受到的。同在一座城市中生活,在身份、權利、待遇方面卻明顯不同,這種同城差別造成了同城群體的利益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