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任劍濤
■ 《決定》表述
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
定義 政府、社會與市場各歸其位
理解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是一物之兩面?!耙晃铩?,就是國家治理;“兩面”,就是國家治理體系與國家治理能力。
理解“一物”,是了解“兩面”的前提條件。
國家治理,是相對國家政治基本制度安排而言,主要指的是國家在基本權力安排既定的情況下,如何使國家權力運行得合法、順暢、高效與得到社會認同的問題。國家基本制度安排合理,國家治理方得以啟動。
國家治理的過程,就在于充分動員國家各個方面的力量,以多元共治激發國家權力體系、社會組織體系與市場結構體系的活力,并且促使三方積極互動,以便實現國家治理的預期目標。
實現國家預期、社會認同的治理目標,就是善治。
善治,作為國家治理的目標,體現為國家、社會與市場三方面力量納入一個法治機制,促使國家權力合法、公平、公正、公開運作,社會組織自主、自治和自律,市場結構成本低廉、績效高企運轉。
國家、社會與市場的各歸其位、各盡其責,就是國家實現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標志。
路徑 限制政府沖動,保證監管到位
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除開國家權力、社會運轉與市場運行的高效分合,還必須促使三者各自具備內在的合理結構。
首先,國家日常權力體系,也就是政府權力的有效運作,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基礎。
“有效的政府治理”——指的就是政府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目標模式。對一個現代國家而言,有效的政府治理,需要在體制機制上作出保障:一是對政府自身結構和功能作出合理規劃,保證政府在規模、職能和作用方式上的合理性,在作為方式上的法治優先性,在發揮政府治理作用上的有效性,在提供社會服務上的公共性,在體制運轉上的執行力,在行政結果上的公信力。
“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指的是建立現代社會治理模式。
一個得到善治的社會,一方面體現為社會主體,也就是城鄉居民和社會組織,能夠做到道德的自我約束、行為的自我規范、人與人之間的互愛互助、日常利益的相互調節。另一方面則體現為國家對社會組織的法治化管理、系統性規劃、綜合性治理、主動化引導。
這樣,既讓社會保有活力、利益各得其所,也使社會井然有序、居民安心舒心放心。
“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指的是市場治理體系的建設。
在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中,市場依靠價格機制運行,對資源進行有效配置。改革開放釋放了市場的微觀效能,就已經大大解放了生產力,讓中國躋身世界各國經濟總量前列。相對獨立的市場治理體系,從正面看,是讓相對健全的市場釋放自主性價格機制,高效引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反面看,是限制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的沖動、保證政府監管到位、克制市場機制缺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