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聲音
@夢瑩撒:我覺得廣場舞是老人的一種娛樂方式,樂觀向上,如果能熱熱鬧鬧是最開心的事了如果真的吵到了可以跟老人們商量,他們會理解另外找地方的。”
@心晴:破解廣場舞的矛盾糾紛需要的并非僅僅是規勸雙方的和諧相處,增加城市的基礎設施,擴展老年人的活動場所,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場地,這才是根本的措施,也是消除公共物品病癥的方法。
@謝天:幾個大媽經常一邊跳舞,一邊聊天,柴米油鹽,孩子孫子,給人的感覺挺和氣的。所以我覺得在討論廣場舞擾民的時候,不能給他們扣上沒有公德的帽子,而應該理性的看到,他們只是在使用他們習慣的交流方式而已。
@張亞軍同學:有些廣場舞團隊非常能體諒大家,每天固定就跳1-2小時,時間選擇也比較合理。有些老年人就有點蠻橫不講理了,所以說呀,被潑糞也是“罪有應得”。
@撒小貝:那幫大媽是不是不知道晚班、夜班以及…加班是什么啊。
@湖大余凱:盡管早起好,但晚起一不違法二不影響別人;而跳廣場舞卻會影響別人,就算不影響睡覺,也會影響別人(尤其是老人、孕婦、神經衰弱者)休息、看電視、看書學習。為平衡兩者,法律應對廣場舞的時間、地段、音樂的分貝等予以規定。
@江西陳建華:廣場舞事情,我想從對方角度多一些包容,也許沒有這種對立。宣傳也應客觀,當一個社會太多剝奪他人在生活中不過分影響別人的愛好,人哪有尊嚴、自由。
@肥嘟嘟:自由都是相對的,如果某個群體將自己的自由凌駕于別的群體之上,這樣的自由沒有支撐的理由?;蛟S,諒解才是和平共處之道吧。
@蝶舞:跳廣場舞本身沒有錯,關鍵是選對地點,不能影響他人。
@泡出泡泡啦:我希望出臺政策對市民活動場所進行重新規劃?,F在的老年人基本上占用跳舞的地方都是公園和廣場,其實這種公共資源應該大家共用,所以應該做好功能區域的劃分,讓各種人都有各自活動的空間。
@小人物的微博故事:廣場舞不等于小區舞,我不反對在居民區附近的空地活動健身,但堅決反對小區內的噪音,包括高分貝舞曲擾民,不管是哪個時段。
@忘憂:應該給老年人弄個市內健身館什么的了,在廣場的確鬧心,尤其住在廣場附近的居民,家里有學習的、倒班的親人,真的很影響的,都換位思考一下。
@職業圍觀群眾:廣場是給大多數人休閑的地方,卻被霸占為廣場舞的專屬場地。廣場舞確實很煩人!他們只顧自己健康快樂,卻不管別人的死活。別人還要上班、上學呢,還有經不起噪音的老人、病人呢!
@麥熟籽滿:中國大媽在美國紐約跳廣場舞,公園附近居民多次報警,結果警察把領隊銬走還開傳票,各國國情不同,咱還是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吧。(摘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