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人口有序流動,為東部沿海戶改減壓
改革開放以來,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迅猛,形成了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吸納了中西部地區大量的農業轉移勞動力,也為東部沿海地區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也進一步拉大了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差距,導致了城鄉發展和地區發展的不均衡,對于東部沿海地區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帶來了巨大壓力。
未來,國家要逐步合理分擔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實行中央和省市政府、企業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攤的機制;與此同時,要推動東部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產業轉移步伐,通過產業的轉移合理引導來自中西部的農民工返鄉務工以及隨就業向城鄉結合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遷徙,支持中西部地區、東部沿海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地區快速發展,優先解決就近務工和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務工農民工的城鎮戶籍,為東部沿海地區特大和大城市的戶改減壓。
同步推進各項制度改革,保障戶改取得實效
我國往往按照戶口身份并以區劃為單位來執行公共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服務、醫療衛生、人口計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由于擔心大量農民工在當地落戶會攤薄當地城鎮居民已經享有的社會福利,所以很多政府既不愿意本地農民進城落戶,也不愿意接納外來農民工進入本地落戶,在城鄉之間、城鎮之間、區域之間形成了固化的利益格局。要使戶籍制度改革取得實效,必須逐步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待遇。
一是落實全面放開地級市及以下城市戶籍的政策不打折,清理正在執行的造成暫住人口學習、工作和生活不便的有關政策措施,農民工享受城鎮保障性住房和失業保險等待遇的條件不應與其農村的土地掛鉤,直轄市以外城市應取消畢業生落戶限制,今后出臺的有關義務教育、勞動就業和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能再與戶口掛鉤。有計劃、有步驟地提高暫時不具備落戶條件農民工在住房租購、子女教育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待遇。
二是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加快推進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建立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立健全實有人口動態管理機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政策,探索建立以養老、醫療保險為重點的全民登記管理制度。
三是加快推動行政管理體制、財稅金融體制、資源環境價格制度、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社會管理體制、統籌城鄉發展體制等領域改革,以全面推進城鄉一體化為目標,逐步取消與戶口相掛鉤的各項福利和配套公共服務待遇,成熟一項取消一項,逐步使戶口回歸到僅反映個人身份性質的本來功能。加快改革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和完善征地補償制度,使農民更多地分享農業用地轉為非農用地過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和完善進城農民的農村資產處置機制,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建立土地流轉和交易市場,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權益置換城鎮公共服務有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