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健全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要求,完善和細化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制度。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制,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疏通黨員隊伍出口,對不合格黨員及時進行組織處理。健全黨員民主評議制度、黨內表彰制度。完善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制度,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
8.健全黨管人才方面的黨內法規。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條例,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改進黨管人才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推動形成激發人才創造活力、鼓勵人才干事創業的制度保障,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
五、完善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為推動作風轉變提供強大動力
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著力點,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突出問題,加大作風建設方面黨內法規建設力度,提高相關制度的集成性、針對性和執行力,為推進作風建設提供有力制度支撐。
1.完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完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包括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制度、調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和下訪制度、基層辦公制度等,拓展和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把聯系服務群眾作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重要任務和職責,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
2.完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的黨內法規。清理以往反對和禁止鋪張浪費行為的各項制度規定,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建設。制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遏制公務支出、公款消費中的違規違紀違法現象。
3.完善領導干部待遇方面的黨內法規。按照既保證工作生活需要又從嚴從簡的要求,修改完善領導干部住房、辦公用房、用車、工作人員配備、醫療、休假休息、交通、安全警衛等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4.完善作風建設監督懲戒制度。健全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作風建設情況納入巡視工作范圍。健全作風建設懲戒機制,明確違規違紀責任內容和懲罰措施,嚴格責任追究,以嚴明的紀律和嚴厲的懲戒督促黨員干部切實改進作風。
六、完善黨的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的黨內法規,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圍繞建設廉潔政治,加大教育、監督、懲處力度,以解決體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為重點,加快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方面黨內法規建設,提高制度安排的系統性、科學性,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1.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健全監督機制,拓寬監督渠道,強化監督力量。研究制定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的制度,切實加大對一把手的監督力度。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充分發揮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的重要作用。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
2.完善預防腐敗的黨內法規。著眼于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預防腐敗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形成以積極防范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及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建立預防腐敗信息共享機制、預警機制和廉政指標體系,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敗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