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調處:突出糾紛解決的“專業”特色
鑒于醫療糾紛成因復雜、專業性強、類型多樣、當事人利益訴求多元化等原因,以及協商、行政調解和訴訟這三種法定的醫療糾紛解決方式所固有的弊端,以人民調解、專業調解、仲裁等第三方調處機制解決醫療糾紛的實踐探索正在全國范圍內廣泛進行。這些訴訟外的解決方式在化解醫療糾紛、促進醫患和諧、推進平安醫院建設等方面發揮了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從第三方調處機制健康、可持續發展角度考量,除繼續秉持現有的快捷、中立等原則外,還應通過強化醫療糾紛調處的專業性謀求患者口口相傳的信任,尤其是人民調解制度更應如此。應盡快改革第三方調處機制中隨意性較強、有失規范和嚴謹的專家咨詢制度,整合專家資源建立科學、規范的訴訟外醫療損害鑒定制度。當然,醫療糾紛具有高度專業性特點,對于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醫療過錯以及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的判斷,往往需要依靠精深的醫學專業知識。對此,宜充分發揮第三方調處機制的自身優勢,高度重視醫師協會、醫學會、衛生法學會、律師協會等行業性、專業性組織的作用,可以考慮設立相對統一的機構主管醫療糾紛的鑒定事宜,由其負責制作醫療損害鑒定專家庫和專家工作指南,并對專家進行培訓與考核等。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項目“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處機制研究”(10YJCZH09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