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治理體系的建構原則和實現路徑
當代中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構建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充分釋放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紅利,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將治理的一般方式和中國國情、政情、社情有機結合,使得國家治理體系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
(一)國家治理體系的建構原則
一是科學治理原則。所謂科學治理是指通過建立健全既體現科學理念、科學精神,又具有科學規劃、科學規則、科學運作的治理體系,并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進行治理。要利用信息技術依托網絡優勢建立治理信息系統;要遵循科學的決策原則進行治理決策;要提高治理參與主體的能力及素質;要注重績效,采用科學的方式、方法和工具提升治理績效,并對治理績效進行評估及改善。
二是民主治理原則。國家治理要以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為根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治理過程中,一要民主決策,決策不僅是政府的事,而是參與主體共同決策;二要民主參與,廣泛發動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治理或進行自治;三要民主監督,治理過程公開化、透明化,鞏固治理合法性。
三是制度治理原則。制度供給以及優化制度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制度安排為規范政府與市場行為、按規辦事提供了約束邊界,明確公開的規則和制度為整合各主體利益,維系經濟及社會秩序、促進合作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國家治理是依托制度的治理,應大力發展和支持政務公開制度建設等實踐,并逐步健全社會參與、監督的系統配套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四是中國特色原則。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一切從實際出發,總結國內成功做法,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勇于推進理論和實踐創新"。治理理論是一個舶來品,要在中國發揮作用,能夠發展,需要將其中國化。從中國自身的國情出發,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方面,其核心內涵是包括強化執政黨領導地位。在實現有效的政府治理方面,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在創新社會治理方面,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二)國家治理體系的實現路徑
一是樹牢目標理念。在走向國家治理的進程中,我們要樹立與當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價值理念和目標體系,即適應現實的中國國情、中國社會生態條件的價值排序,要把"社會公正"、"公共利益"、"社會穩定"置于與"經濟效率"和"發展增長"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甚至要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上。創新治理理念,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堅持公共利益至上,實現和諧發展;堅持實事求是,實現穩步發展。逐步從集權向共治轉變,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從管理向服務轉變,從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從封閉管理向透明治理轉變,從政府本位向社會本位轉變。
二是加強頂層設計。構建國家治理的體制機制,立足"國家-社會-市場"的三分結構,形成公共權力為核心的多元治理格局,使各種治理權威既有合理的分工,又能形成統一的合力,確定國家治理的政治、法律與管理方略。體制方面,要理順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權責關系,建立分工合理、權責匹配,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架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斷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組織,塑造公民參與治理的模式。機制方面,要完善協作機制,加強治理主體的溝通、參與、合作、協同、整合。建立信任機制,形成網絡運轉的互惠規范。健全責任機制,厘清治理主體的權責配置。強化監督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規范治理主體的行動行為。完善信息交流機制,構建透明運作型的國家治理模式。
三是突出法制建設。建立健全國家治理的法律體系,有效治理包含著"公民安全得到保障,法律得到尊重,特別是這一切都須通過司法獨立、亦即法治來實現。"〔3〕(P268)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深化立法、司法體制改革,樹立憲法和法律的至高權威,完善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推進立法、司法的科學化和民主化,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明確行政執法主體,合理分解執法職權,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
四是推進政治改革。實現中國國家治理,必須走全面深化改革之路,尤其是加大政治體制改革力度。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政治改革的任務主要有:其一,推進執政黨改革。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產黨要轉變功能,從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專門從事對國家的決策建議、監督調節、思想導向等,利用各種支持資源,充分發揮其治理的最高權威作用。其二,推進政府改革。必須加快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能轉變,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積極穩妥實施大部門制,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其三,推進人大改革。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其四,推進政協改革。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其五,推進司法改革。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五是夯實社會基礎。推進國家治理最重要的是社會和人民的參與,必須通過民主參與實現國家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一方面,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充分發揮第三部門作用,完善社會的自治組織機構(如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區自治),使之成為社會治理的基礎,建立政府與社會的相互依賴、相互協作的互動關系。政府完善中介組織的有關法律,規范和約束中介組織的行為,為中介組織的發展創造一個公平、環境良好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推進政府民主行政,完善民主決策,建立民眾參與決策制度,如公共決策聽證制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擴大民主參與、加強民主監督。
參考文獻:
〔1〕World Bank. Managing Development: The Governance Dimension. Washington D.C, 1994,5.
〔2〕UNDP. Public Sector Management,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le Human Development,New York,1995,9.
〔3〕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4〕郭小聰.財政改革:國家治理轉型的重點〔J〕.人民論壇,2010(2).
〔5〕胡鞍鋼,魏 星.治理能力與社會機會--基于世界治理指標的實證研究〔J〕.河北學刊,2009(1).
〔6〕張慧君,景維民.國家治理模式構建及應注意的若干問題〔J〕.社會科學,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