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利用處在高端產業鏈的優勢,實現了能源進口和污染轉移。英國人均GDP從1990年的17687美元快速增長到2011年的39038美元,而國內能源消耗總量卻基本持平,2011年英國人均能源消耗量達到3.38百萬噸石油當量,比20世紀90年代人均能耗的3.85還減少了0.47百萬石油當量。英國利用高端產業鏈優勢,把產業鏈下游的高能耗產品轉移出去,表面上實現了降低能耗的目的。國際環境和發展協會主任卡米拉·圖爾明曾指出,如果只看國內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那么英國的表現的確不錯,但是如果看英國消費的產品所對應的碳排放,其排放量就會大增。這是因為許多在英國消費的產品是在其他國家生產的,相應的碳排放發生在這些產品的生產國。據英國海關與消費稅局(H.M. Customs and Excise)統計,2012年1~9月,英國貨物進出口額為8735.1億美元,其中,出口3616.7億美元,下降3.5%;進口5118.4億美元,增長2.5%。貿易逆差1501.7億美元,增長20.5%。英國的主要進口商品是機電產品、礦產品、貴金屬及制品和運輸設備,主要是高耗能和高污染產品。2011年英國萬美元國內生產總值耗能為0.79,但是同年能源凈進口占能源消費比重的31.33%,如果單純從其耗能量來看,GDP是綠色的,但是從個人消費而言,所耗能源數量并沒有減少,只是將能耗與污染進行了外部轉移。
小結:英國外部治理模式經驗與局限。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英國治理之路,其中有許多經驗值得中國在治理霧霾問題上借鑒學習。首先,走在世界工業化前列的英國,走的是一條“先污染、后治理”工業化之路。無論是當時的英國還是目前的中國,工業排放都是其霧霾形成的主導原因,而且治理生活排放比工業排放的難度要大得多。基于這兩個原因,在治理霧霾的前期,從遏制工業污染著手,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做法。在治理生活污染排放上,需要全方位治理。面對全社會、涉及到每個人的生活排放治理,單一的治理思路很難奏效。在幾十年的治理探索中,英國形成了一整套從法律到覆蓋全社會的環境監控管理,從各部門聯合到居民和民間組織自覺參加的全覆蓋、全方位的治理模式,值得我們借鑒學習。
其次,英國霧霾治理屬于外部治理、不可持續的治理模式,是中國不能重復的治理之路。盡管用半個世紀的時間取得了霧霾治理的顯著成效,但總體上是一個不可持續的外部治理模式。這種治理模式有三大弊端:一是高成本,這是一種不斷用經濟增長的剩余,解決經濟增長中形成污染的惡性循環的治理模式。經濟增長規模越大、人均收入越高,治理成本也越大。二是污染輸出,這是一種利己害他、最后也害自己的治理模式。從短期看,西方發達國家的污染輸出,實現了利己的治理,但從長期看,輸出污染最終導致整個地球和人類的能源環境危機。三是治理思路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工業文明病的治理模式。鑒于英國治理的經驗和教訓,中國需要探索低成本、可持續的內生治理之路。
第三,2008年新能源革命以來,英國從能耗結構、綠色消費和綠色產業著手的新探索,值得我們關注。從英國開始、西方發達國家自20世紀50年代實施了幾十年的外部治理弊端越來明顯。在越來越加劇的世界能源環境危機的倒逼作用下,如何從根源治理危機,成為當代世界發展的新潮流。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興起的新能源革命,這個潮流更加明顯,在這方面英國開始了一些新探索。一是英國政府非常重視,調整能源結構,重視利用可再生能源。政府在2007年5月公布了《英國能源白皮書》, 規定了英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開發目標,即2020年將煤炭在英國能源總量中的比重由35%降低到20%, 核能比重由19%降為5%, 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將由目前的6%擴大到35%,遠遠超出了歐盟對各成員國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占本國能源20%比重的基本要求。二是政府采取優惠措施鼓勵企業投資利用綠色能源。通過各種激勵和懲罰機制,促使企業進行節能減排。如通過征收氣候變化稅、設立碳基金、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等。最后,采取其他手段實施減排,比如利用稅收政策鼓勵家庭進行節能減排,推出“綠色家庭”計劃,鼓勵購買“綠色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