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動城鎮化何以屢屢發生?
通過上文分析看到,主動城鎮化是我們所期望的,而被動城鎮化是一個負面的概念,意味著農民在沒有主動參與的意愿下,僅僅被拆遷、被上樓,這樣的城鎮化當然屬于“不以人為本”的城鎮化,是違背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基本目標和基本原則的。為什么這種違背原則的被動城鎮化卻又會屢屢發生呢?
1.土地城鎮化、“人為造城”與地方政府的政績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急速推進的最重要動力來自地方政府。城鎮化從外觀、景觀上看,確實極大地改變了一個地方的面貌,林林總總的嶄新建筑,確實使人們感到發展的巨大成績。而我們目前的領導任期制也確實使得在任的各級領導有強大發展壓力和發展沖動,而迅速推進城鎮化就是最直觀的大事業、大成就和大發展。
但發展也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涵義:內涵式發展往往比較慢,這種發展可以真正實現人的發展,但它不具有直觀的特點;而外延式發展,會成為有任期緊迫感的領導們最容易采取的發展方式,這種發展方式有嚴重的問題。這里以表3試作說明。
城市建成區面積指在城市行政區所轄范圍內經過征用土地和實際建設起來的非農業的建設用地,它是衡量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指標,直白地說就是指已經被征用為城市土地的部分。表3顯示,被城市征用的土地擴張了69.8%,但是人口的城鎮化卻遠低于土地的城鎮化。
地方政府擴張城市建設用地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動因是所謂“土地財政”。眾所周知,在土地財政中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交易問題。一些地方政府憑借公共權力,整合集體土地,有的甚至強行征地拆遷,低價征收,在招拍掛中獲得巨大利益。這方面的研究已經很多,[2]恕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