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合、規范教育財政專項轉移支付
《決定》在改進預算管理制度中提出,“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于前者提出“中央出臺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對于后者提出“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和地方資金配套,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專項,對保留專項進行甄別,屬地方事務的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一般性轉移支付是為解決財政縱向、橫向不均衡和轄區收益外溢,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其管理成本低,地方有支配權,便于因地制宜。專項轉移支付是為執行上級政府特定政策給予下級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它規定了使用方向,有的還要求地方資金配套。我國改革的趨勢是加大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比重。
教育類轉移支付屬于專項轉移支付。現存的問題是項目繁多,項目幾乎涵蓋了各級各類教育及其人、財、物各種投入要素,同級同類教育同一投入要素項目交叉、重疊。如對貧困地區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的項目,高等教育中用于支持學科建設的項目,中央和地方不同部門各種支持人才引進和培養的項目,名目繁多、交叉、重疊。在現行預算體制下,部門預算由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構成,基本支出水平難以增加,于是專項支出成了爭取財政資金的手段。專項轉移支出項目,在制度設計執行和監管上都存在不規范現象,“跑步錢進”,弄虛作假、挪用、消費十分嚴重。
為此,凡應該且可行的教育專項轉移支付要納入一般性轉移支付,對應納入專項轉移支付的項目應進行整合,避免交叉、重疊。教育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要完善制度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