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化成本要多方共擔、改革配套
《中國經濟周刊》:根據你們專題報告的測算結果,一個農民完成市民化平均需要公共成本13萬元;個人每年平均需要支付1.8萬元的生活成本,另外還需要一次性支付10萬元的購房成本。根據我國當前政府和個人的經濟現實,解決這兩個成本問題難不難?
魏后凱:首先要厘清的是,公共成本不一定完全是政府掏錢,它也可以引進社會資本,而且13萬元的公共成本包括一次性支付成本2.6萬元,剩下的是每年2400元的后續投入,如社會保險。
假設公共成本是由政府來出錢,每年解決2500萬人的市民化,政府每年一次性的投入是6500億元,相當于我國2012年公共財政收入的5.5%,我們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是可以承擔的。
對于市民化的個人成本問題,單純讓農民負擔,是負擔不起的。我們提出一個辦法,把農民工的市民化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結合起來。中央提出要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而農民在農村有承包地、宅基地、山地、林地等資源,能不能把這些資源變成資本,再把這些資本變為可以出租、抵押、變現的資金,讓農民帶著資本進入城市,成為農民工在城市中生活、購房、改善生活、開公司等方面的來源。
要解決這些問題,第一,要建立一個多元化的成本分攤機制,對于公共成本,中央和地方都要投錢,企業也需要參與進來。第二,大中小城市要協調發展,尤其要重視中小城市。有調查報告顯示,大城市的市民化成本是中小城市的2~3倍,特大城市是中小城市的3~5倍,也就是說我們到中小城市落戶的成本是低的,所以,引導農民到中小城市工作生活意義更大。
地方吸納農民工多,中央轉移支付相應多
《中國經濟周刊》:推行城鎮化,地方政府可能最不愿意的是在同樣財政收入下,卻要加大財政支出。那么,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魏后凱:我們政府現在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第一,我們要改變觀念,過去我們更多的是將農民工當作勞動力,很多地方要人力但不要人口,他們愿意農民工來就業,但不愿意農民工來落戶。這是一種歧視觀念,農民工參與了工業化、城鎮化的建設,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不讓他們分享工業化、城鎮化的成果,這是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所以,我們更應該平等地看待農民工,讓他們在參與城市建設的同時共同分享城鎮化的成果。
第二,建立長效機制,用體制、機制來保障政府在市民化上的財政投入。在這一點,中央已經明確,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政府要建立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相掛鉤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地方吸納的農民工多,中央的轉移支付也會相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