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所有制歧視、土地問題、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跨越、農民自主治理農村環境問題、改革的成本與收益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王軍: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經濟突破的最大障礙是所有制歧視】
中國國家經濟交流中心咨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指出,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經濟之所以十幾年沒有大突破,最大的障礙還是根深蒂固的所有制歧視。所以,要想使民營資本積極參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這場大戲,包括政府在內的社會各界還需真正打破所有制歧視,使民營資本和國有資本擁有均等的機會和權利,真正讓民營資本獲得與其出資比例相稱的話語權和投票權,釋放經濟持續增長的活力。為此,當前迫切需要對國有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分類改革,實現不同領域的有進有退。
摘編自《上海證券報》
【蔡昉: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跨越更艱難】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撰文指出,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迅速提高,重新取得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世界領先地位,越來越成為億萬中國人的現實夢想,被恰如其分地表述為“中國夢”。中國是人類歷史中惟一實現文明延續的文明古國,并將成為惟一經歷由盛至衰,繼而偉大復興的國家。然而,過去的經濟增長成就并不能保證未來的增長表現,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不意味著發展自然而然是包容性和分享型的,從中等收入階段向高收入階段跨越的任務,比擺脫貧困陷阱的任務更加艱難。實現偉大的夢想需要付出更加巨大的努力。
摘編自 中國改革論壇網
【陳錫文:土地問題要平衡產權問題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關系】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有一些人特別強調保障土地權利、人的權利,這個強調是對的,但是往往會出現矯枉過正,過正到什么程度:人對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這就否定了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規劃管理。任何國家的土地問題都一定是在平衡這兩個問題:產權問題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關系。我們過去的問題是土地用途管制太強,權利人的權利保護不夠,而現在又倒過來了,保護產權人權利的呼聲很高,而對土地用途管制的理解不夠,最典型的就是小產權房問題。為什么這么多人對小產權房不合法這個說法不滿意,有人認為這種說法就是歧視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我說小產權房不合法不是因為它建在集體土地上,而是因為它建在規劃不許建造的地方,它不合法是因為違反規劃而跟所有權沒有關系,城里也有這么多違章建筑,不都正在拆嗎?所以一定要注意這一點,這兩者要平衡,是你的地,權利要保障,但是你的地如何用,一定要按照規劃。
摘編自《東方早報》
【韓喜平:還農民自主治理農村環境問題的權利】
吉林大學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韓喜平撰文指出,農民是農村環境問題的制造者,同時也是直接的利益相關者。而現行的農村環境治理模式卻選擇了“政府主導”,使農民處于邊緣化,成為旁觀者、被動者甚至是對抗者。顯然,這種治理模式與農村環境問題不相匹配。因此,要從農村環境治理的穩定性、可持續性角度來確定農民的主體地位,清晰定位政府的引導角色和監督作用,把這作為一個基本的前提。只有在政策上賦予農民主體地位,還農民自主治理農村環境問題的權利,尊重農民的治理和發展意愿,才能把農村環境問題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有序地、徹底地治理農村環境問題。
摘編自《中國社會科學報》
【張偉:正確分析改革的成本與收益】
張偉指出,在實踐中之所以出現將改革與增長割裂甚至對立的認識,部分是因為有些人對經濟發展規律把握不準、認識不清,但還有一部分特別是少數領導干部,還存在著政績觀的偏差,過于看重當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能夠快出政績、快見成效的就干,需要費力氣、打基礎、圖長遠的就拖。這種改革上的“功利主義”,與前些年發展中盲目追求GDP增速的“增長主義”,看似有所差異,實則同根共源,具有同樣的危害。
對一些深層次改革可能導致的陣痛也要清醒認識、提早應對。正確分析改革的成本與收益,有助于減少外部干擾、凝聚改革共識,特別是防止改革中出現的“短視思維”和“功利主義”,從而加快推進某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
摘編自《經濟日報》
(光明網記者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