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舉措
如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中全會《決定》就是總的指導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線圖和重大的戰(zhàn)略部署。我在這里特別想強調以下六點必要舉措。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沖破不合時宜的舊觀念的束縛。解放思想,是一個民族保持其理論思維的先進性和激發(fā)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沖破傳統和教條的束縛,提出新的觀點和見解。治理體制的改革屬于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們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實踐發(fā)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三中全會《決定》所說的“永無止境”不僅指時間的維度,也包括空間的維度。從時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從空間上說,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涉及各個領域,包括政治領域,特別是治理領域。判斷一種新的思想、觀念、制度和政策,首先應當看它是否有利于國家的富強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會的公平正義,看它是否有利于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只要有利于“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第二,加強頂層設計,從戰(zhàn)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正如《決定》指出的,我們既要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又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強宏觀指導。國家的治理體系是一個制度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tài)等各個領域,必須從總體上考慮和規(guī)劃各個領域的改革方案,從中央宏觀層面加強對治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指導。碎片化、短期行為、政出多門以及部門主義和地方主義,是我國現行治理體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點,它們嚴重削弱了國家的治理能力。鑒于這樣一種現實情況,頂層的制度設計和宏觀指導,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尤其重要。應當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zhàn)略研究,按照《決定》的總體目標,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qū)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籌規(guī)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
第三,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chuàng)新經驗,及時將優(yōu)秀的地方治理創(chuàng)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改革開放35年來,我們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貴的探索,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然而,許多好的治理改革因為沒有上升為國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僅在小范圍內實施。應當系統地總結各級政府的治理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的改革創(chuàng)新政策上升為法規(guī)制度,從制度上解決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改革創(chuàng)新的動力問題。從根本上說,國家治理體制改革創(chuàng)新的動力源自經濟發(fā)展、政治進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沖擊,但其直接動力則是壓力、激勵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長久性的動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chuàng)新,無論其效果多好,多么受到群眾的擁護,如果最終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廣,那么,這種創(chuàng)新最后都難以為繼,難免“人走政息”,成為短期行為。
第四,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好經驗。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改革創(chuàng)新,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各國在這方面既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訓,我們應當借鑒、汲取。我們從來主張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yōu)秀成果,當然包括政治文明的優(yōu)秀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許多進步和成就,其實也得益于向外國的先進經驗學習。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的“政府問責”制度、司法實踐中的“律師制度”、政務公開中的“新聞發(fā)言人”制度、社會治理中的“參與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從西方發(fā)達國家引入的。我們應當具有當年鄧小平同志引入市場經濟那樣的胸懷和膽識,站在國家富強、人民幸福和民族復興的高度,以解放和發(fā)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發(fā)展社會活力為目標,認清世界發(fā)展潮流,立足中國國情,大膽借用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yōu)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