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研究院 宋立
我國城鎮化需要特別關注的是,由于全球化產業分工體系形成和全球消費市場同步發展,從而一國生產與消費相對分離,我國出現了先發國家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所沒有或不太明顯的新問題: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的城鎮化與其及家屬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相對分離。雖然這種分離并非中國特殊問題,而是勞動過剩經濟體參與全球化的新特征,但在我國表現得尤為突出。當前我國城鎮化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既不是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也不是勞動力城鎮化落后于消費者城鎮化,而是戶籍制度、住房制度等制度性障礙對從勞動力城鎮化向消費者城鎮化轉變的阻礙和制約。
一、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是世界性普遍現象
現代意義上的城鎮化是工業化的必然結果,由于制造業等現代非農產業具有向城鎮和園區集中等集聚發展特征,勞動力的工業化必然帶來勞動力自身的城鎮化等,但農村非農產業的廣泛存在,則導致了勞動力城鎮化相對滯后于勞動力工業化,二者之間存在一定的缺口。
各國非農產業就業比例高于城鎮人口比例具有普遍性。從世界范圍來看,無論作為發展中地區的東亞與太平洋地區國家組,還是發達經濟的北美、歐盟、歐元區高收入國家及經合組織國家組,勞動力工業化程度均高于人口城鎮化水平,存在明顯的城鎮化與工業化缺口(即非農就業比例與城鎮人口比例之差)。從非農就業比例與城鎮人口比例之差來看,歐洲地區國家組平均在20%以上,北美、經合組織和高收入國家組基本上在15%—17%之間。只有中高等收入國家組比較低,約在10%左右。可以說,非農產業就業比例高于城鎮人口比例、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的一個世界性經濟發展現象。
我國人口城鎮化明顯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但城鎮化與工業化缺口和東亞國家基本相當。1980—2011年,我國勞動力非農產業就業比重從31.3%提高到了65.2%,平均每年提高1.13個百分點。同期我國城鎮人口比例從19.4%提高到了50.5%,平均每年提高了1.04個百分點。我國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14.7個百分點,城鎮化落后于工業化進程每年平均近0.1個百分點。我國雖然人口城鎮化明顯落后于勞動力工業化,但這并非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特殊問題。我國的城鎮化與工業化缺口,雖然高于世界最低的中高等收入國家組平均水平,但明顯低于北美、歐洲和高收入等發達國家組,與東亞國家組基本一致,基本符合東亞城鎮化一般規律。
二、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分離是真正的“中國問題”
從經濟學意義來看,城鎮化過程主要包括勞動力的城鎮化和消費者的城鎮化兩個方面。完整的人口城鎮化既包括了農村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的城鎮化,也包括了轉移人口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以及其家屬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勞動力城鎮化是工業化的直接結果,而轉移人口作為消費者以及勞動力家屬等非勞動人口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則并不是工業化的必然結果。在一定條件下,作為工業化與城鎮化分離的表現形式,勞動力的城鎮化與消費者的城鎮化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分離——既包含勞動者本身作為勞動力消費者的城鎮化的相對分離,也包括轉移勞動力自身城鎮化與其家屬城鎮化的持續分離。
開放條件下的勞動過剩經濟體為勞動力工業化、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市民化)的分離創造了條件。對于勞動過剩經濟體而言,后備勞動大軍的存在使得勞動力報酬被明顯壓低,農村轉移勞動力雖然可以輕易進入工業化進程,但難以有效跨越城鎮化的經濟門檻,出現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分離的可能性,但生產和消費需要在本國實現內部均衡,客觀上限制了這種分離的持續存在。在開放條件下,外部市場及凈出口的持續存在,使得國內生產和消費可以相對分離,從而使得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分離更加明顯和持續,由此為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的城鎮化(工業化)與其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市民化)相對分離,以及轉移人口本身的城鎮化與其家屬的城鎮化的持續分離創造了更加成熟的條件。過剩人口從農村轉移出來主要進入城鎮工業園區的工廠宿舍,而不是進入城鎮居民區。轉移人口實現了勞動力的工業化和城鎮化,但并沒有同步實現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和市民化。轉移人口不僅與其家屬在空間上產生了分離,農村轉移人口自身的勞動力身份與其消費者身份也在時間上發生了分離。農村轉移人口的城鎮化過程被分解成為勞動力城鎮化、消費者城鎮化兩個階段,以及農村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的城鎮化(工業化)、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市民化)以及其家屬的城鎮化(市民化)三種形態。
戶籍分割、高成本住房制度等是城鎮化“分離”的現實原因。國際貿易尤其是外向型經濟發展,為農村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與其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分離提供了條件,但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最大限度的分離則是勞動過剩經濟體在全球化時代的產物。由于經濟全球化尤其是國際產業分工體系的形成,導致生產與消費的相對分離達到了極致,從而農村轉移人口作為勞動力的城鎮化與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的分離,以及農村轉移人口自身城鎮化與其家屬的城鎮化的分離具備了空前的可能性。但嚴格來講,全球化只是勞動過剩經濟體城鎮化呈現分離與分步走新特點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只有對外開放和外需市場的存在,并不必然導致勞動力與消費者兩個城鎮化的相對分離,以及由此決定的人口城鎮化的“分步走”特征。
戶籍制度、住房制度等構成了城鎮化的制度性門檻,并進一步加大了城鎮生活成本,抬高了消費者城鎮化門檻總水平,是導致人口城鎮化分離與“分步走”特征的不容忽視的重要、甚至更根本的原因。全球化雖然為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分離提供了客觀條件,但如果沒有戶籍、住房等制度的限制,勞動力城鎮化與其作為消費者的城鎮化不太可能出現過于明顯且持續的分離。勞動力城鎮化與消費者城鎮化分離及城鎮化的分步走,既是我國城鎮化的“缺點”,在一定意義上也是我國城鎮化的“優點”。雖然造成了勞動力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勞動力與家屬的分離,但無疑加速了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及農村人口脫貧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