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城市保護不是為了圈出許多“主題公園”
文匯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目前在推動的歷史性城鎮景觀(HUL)保護計劃是一個怎樣的計劃?
吳瑞梵:2005年之前,世界遺產委員會熱衷于討論在世界遺產地進行環境、建筑和城市保護。過去的國際性憲章在當時是不錯的保護方針,不管是對成員國,對城市本身、還是對政府和城市管理者。然而,從本世紀開始,世界遺產委員會的專家認為城市保護正在實踐過程中發生轉變,城市保護已經無法完全遵循過去的方針來進行,因此,世界遺產委員會要求UNESCO設計一個新的保護方針,HUL計劃就是這樣來的。
2005年5月,UNESCO在《保護歷史性城市景觀維也納備忘錄》的基礎上通過了《關于保護歷史性城市景觀的宣言》。HUL計劃在2005年正式開啟。經過6年準備和討論,于2011年11月10日第十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于歷史性城鎮景觀的建議書》。2005年到2011年,UNESCO組織召開各種專家會議、咨詢會等,組織各種機構、NGO組織等在全球尋找案例,以幫助分析城市保護在各國究竟是如何切實執行的。
文匯報:全球對于城市保護的認識并非一成不變。UNESCO也并非第一次制定城市保護方針。能否談談過去的保護理念及其得失?
吳瑞梵:在2005年以來的討論中,出現了城市保護的一些新的重要見解。如果嚴格按照過去的保護方針,那么通常的結果是:很多地方保護得很好,但更像個“主題公園”,有大門和柵欄圍繞,不再是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而政府則要持續投入資金維持這個“公園”。
我們不希望城市保護的結果是圈出很多“主題公園”,且如今很多政府不再資金充足,因此這種做法已經不符合實際需要。城市區域應該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可以正常提供工作機會,產生收益,吸引投資。我們面臨的困境是:如果不保護,城市區域就日益損耗衰敗,然后被原來的居民拋棄;而如果貿然保護,則很可能又充滿了人造感。
文匯報:歷史城市的保護往往需要保護“一些古老的建筑和景觀”,而在上海這類人口密集的現代化大都市,城市運行效率也很重要。您是否擔心,如果需要保護的城市景觀功能性都很弱,則會降低城市運行效率?
吳瑞梵:HUL計劃的理念是把城市保護和真實性兩者結合,將保護區域作為城市的一部分,與城市一起保持動態和活力。換言之,城市一直在變,我們要了解城市功能的運作,要保護城市的動態。觀念還得繼續轉變——需要保護,也要接受改變。關于這點爭論了很長時間,UNESCO花了6年時間才提出并確立了新的保護方針,即HUL計劃。
當然,過去一個世紀的城市保護留下了寶貴經驗,而此刻我們需要更進一步了。與過去注重保護建筑本身所不同的是,現在的城市保護要為城市未來發展作出貢獻。顯然,我們應該允許改變,當然,改變必須受到嚴格限制。
文匯報:HUL計劃作為城鎮景觀保護的新方法,距離UNESCO上一次就城市保護提出建議,即1976年的《內羅畢建議》,已經過去30年,HUL較之《內羅畢建議》有何明顯的進步之處?
吳瑞梵:不能簡單地講進步。《內羅畢建議》是在1976年簽署的,反映那個時代的特征。30多年間,世界已經發生巨變,所以需要新的方針來應對新的現實。HUL計劃是新現實下的產物。當然,HUL計劃的確有很多顯著的不同。最重要的一個不同是,《內羅畢建議》簽署時,政府起主導作用,當時,大部分國家是由中央政府來直接對接《內羅畢建議》。比如在中國,當時的城市保護需要由中央文化遺產管理機構決定,經費也來自中央政府。如今在中國,政府權力不斷下放,城市本身被賦予更多權力來決定自身發展,這就顯然不是1976年的做法。
另外,現在不像過去那樣單純依靠中央政府投入資金,因此需要關注多樣化的資金籌措。HUL計劃也包含了如何將私人經費引入城市保護的建議。我們得學會向社會要錢,這一點是中國各個城市現在迫切要學習的。
另一個明顯不同是,《內羅畢建議》十分關注建筑物保護,主要是保護建筑風格和歷史遺跡,但HUL計劃更多的是關注城市區域和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