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諸多問題都與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密切相關。政府職能不轉變,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難以推動。政府是改革的組織者、推動者,也是改革的對象,必須對自身進行改革。如果政府安于現狀不想改、畏首畏尾不敢改、左右觀望等待改,自身就會成為改革的障礙。去年本屆政府開門辦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加快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這實質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后要繼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理順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中央和地方的關系,逐步建立各級政府的權力清單制度,推動政府全面正確地履行職能,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
第一,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本屆政府已經承諾,任期內把行政審批事項減少1/3以上,要確保完成。首先要把取消的文章做足、做到位,最大限度地放權給市場。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要進行全面清理,該取消的一律取消;確需保留的,要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今后不再搞非行政許可審批。要全面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將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由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公示制度,努力為企業經營和公民投資創業提供便利。
第二,保留的審批事項一律向社會公開。政務公開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助推器,是約束審批行為的緊箍咒。各部門還在實施的審批事項,要盡快公布目錄清單。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實施行政審批,更不得設立新的審批事項。這實際上是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式轉變。政府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禁止和限制的范圍,清單之外,“法無禁止即可為”,企業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冊登記,即可開展投資和經營活動。
第三,加強和改進監管。簡政放權,絕不是一放了之,必須在放權的同時加強市場監管。要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監管體系的具體措施。地方政府在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過程中,要把加強監管作為重中之重,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和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現在往往是平時監管不及時、不到位,一出問題就搞“突擊”,搞“大檢查”,結果是雨過地皮濕,監管一定要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抓緊建立科學的抽查制度、責任追溯制度、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者,要嚴厲懲處,以儆效尤。
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現行的財稅體制是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形成的。這些年來,財政收入大幅增長,政府的調控能力顯著增強。但隨著形勢發展變化,現行財稅體制不適應、不完善的問題日益凸顯,必須進行改革。
一是推進預算公開。政府預算收入取之于民,社會公眾有權監督這些錢怎么花、花到哪、效果如何。長期以來,我國財政資金存在使用不規范、效率不高和資金沉淀等問題,部分地方政府舉債行為也缺乏約束,這些與預算透明度不夠、監督檢查乏力是分不開的。要進一步加大預算公開力度。一要擴大預算公開范圍。各級政府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所有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更要公開。除公共預算外,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要進一步向社會公開。各級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也要逐步公開透明。二要細化公開內容。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要盡快公開。完善政府收支預算科目體系,明確公開項目,做到科目粗細有度、表述清晰明了,讓老百姓能看懂、社會能監督。三要強化預算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預算公開問責機制。通過提高透明度強化監督和約束,使預算編制和執行更加陽光,使財政資金使用更有績效,減少尋租腐敗的機會。
二是推進稅制改革。當前的重點是擴大營改增。這項改革不只是簡單的稅制轉換,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復征稅,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轉型、服務業發展和商業模式創新。系統考慮,營改增還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繼續實行營改增擴大范圍;第二步,2015年基本實現營改增全覆蓋;第三步,進一步完善增值稅稅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配體制;第五步,實行增值稅立法。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經確定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業實行營改增外,還要將電信業等納入進來。同時,要清費立稅,推進消費稅、資源稅改革,加快環境保護稅等立法進程,繼續降低小微企業稅費負擔。
三是劃分事權和支出責任。長期以來,中央與地方之間、地方各級政府之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規范,總體看,中央政府部門管了不少不該管、管不好的事。去年我們啟動了黑龍江“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將中央政府在“三農”方面的審批權下放,各項涉農資金全部直接下撥到省,由地方統籌使用。這項改革取得經驗后,不僅要在全國推廣,其他方面也要借鑒其做法,把一些不適合中央部門管理的事權與財權下放。當然,中央該加強的事權和支出責任也要加強。要通過改革,健全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逐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使中央與地方各安其位、各負其責、上下協同,促進政府治理整體效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