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如果希望推動中美雙邊貿易投資談判,哪些方面應當是重點努力的呢?
霍夫鮑爾:對于美國來說,必須重新考慮堅持以2012年雙邊投資協定范本談判的意義。該范本對美國企業可能投資的國家設置了嚴苛的規定,這些規定包括:要求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提高投資政策透明度,在政策法規施行前充分征求意見,不得制定支持本國企業的政策,改善勞工和環境標準等。截至目前,只有兩個很小的國家接受這些規定。這一范本用于與中國這樣情況特殊、經濟規模龐大的國家談判,可能會人為制造諸多障礙。
美方在談判中應把重心放在要求中國承諾以下幾點:外商投資準入按負面清單;減少外商投資障礙,設立外商投資單一行政監管機構;統一競爭執法機構;減少兩國在國家安全審查方面的差異,減少歧視,提高透明度。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美國的審批程序。作為國家間協定,雙邊投資條約(BIT)須經參議院2/3席位同意通過,眾議院沒有發言權。若將名稱改為雙邊投資協定(BIA),審批程序需兩院多數通過,這就給了眾議院發言權。當協議遭到參議院少數議員阻撓時,眾議院能夠起到平衡作用,從而提高協議批準的可能性。
當然,我們還是進一步推出CHUSTIA概念。如果中美兩國政府能夠就BIT或BIA達成共識,并獲得兩國立法機構通過,該協定將成為中美雙邊經濟關系新格局的重要支柱。同時,兩國若能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簽訂信息技術協議(ITA)、政府采購協議(GPA)和服務貿易協議(TiSA),上述多項協議的簽訂將為中美經濟合作構建建設性框架,這就是我們所提出的CHUSTIA。
加利·克萊德·霍夫鮑爾(Gary Cl yde Hufbauer)現任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雷金納德·瓊斯高級研究員。之前他曾在美國外交部、財政部任職,1996-1998年擔任美國外交關系委員會主席和研究部主任,還曾任喬治敦大學國際法系主任(1979-1981)等職位。他在國際貿易、投資和稅務領域研究素有威望,具有法律、政治、經濟多重學術背景。他研究并推動了美國對外簽訂的各項貿易投資協定,包括WTO、NAFTA、美國與瑞士、美國與印尼以及與俄羅斯的永久正常貿易關系等。
他的代表作《反思經濟制裁》是國際經濟和國際政治學界探討經濟制裁問題的最權威資料。該書對1914年來美國對外經濟制裁的200多個案例(包括21世紀發生的13個最新案例)進行了系統分析,研究了這些經濟制裁措施出臺的背后動機、性質、強度和效果,重點分析了這些制裁措施對目標國和美國本身所造成的影響。
他近幾年的主要成果包括:《對外直接投資和美國出口、就業和研發:對美國政策的意義》(2013)、《本地成分要求:一個全球問題》(2013)、《中美貿易爭端:潮起風險起》(2006)等。
與彼得森研究所的許多高級研究員一樣,霍夫鮑爾雖已上了年紀,卻精神矍鑠,思維敏捷;與其他高級研究員不同,他說話深思熟慮,斟字酌句;也可能是因他的律師背景,他對作出判斷和發表觀點都十分謹慎。即將出版的有關中美雙邊投資協定談判一書,他是主要作者之一。這本長達數百頁的新著,將是彼得森時事政策研究的又一重磅貢獻。對于目前尚不明朗的國際貿易投資新規則的前景,霍夫鮑爾有很深入的分析和獨到的見解。為此,本報約請4月中旬訪問彼得森研究所的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中美,對霍夫鮑爾進行了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