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分殊是與中國特殊的制度情境密不可分的。農民工背后的城鄉二元體制,新生代農民工遇到的教育與就業市場分割,中國NGO和公民社會因素的逐漸萌芽,都使得中國工人階級的精神氣質與社會觀是無法用刻板的類型化描述去框架的。我們不僅要關注社會怎么看工人階級的,也要看工人階級同時在怎么看待社會整體的,他的社會觀的出發基點和視野是什么樣的,什么在影響著這種社會觀的基點和視野的變化。例如,我們已經觀察到,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關系場景從鄉土社會轉入到了城市社會。在他們的社會觀中,一方面是城市中建構的“人人只要努力皆可成功”的文化目標,另一方面卻是對于城市本地人和農民工相互邊界的自我建構。前者構成了他的抱負框架,后者卻在不斷限定著他的途徑選擇。他們處理上述兩者矛盾沖突的方式又往往是個體性的,這又與其個體性意識的萌生有著密切關系。上述關系往往成為我們理解他們行為的關鍵所在。
中國前30年間,階層意識的主調可謂是分殊,但是不同階層畢竟共處同一社會當中。作為命運共同體當中的一員,他們的階層意識當中亦有共通之處。只是這種共通之處,若沒有積極有效的制度建設時,往往呈現出負面結果,即下文所謂主觀地位感的“向下偏移”。面對分殊的階層意識,社會整合的需求挑戰要求我們以“公平權”的平等與階層間的不平等相制約,在分殊的階層意識基礎上打造出共同文化和共同意識。
負面的共通:主觀地位感的“向下偏移”
中國公眾的地位層級認同不僅橫向與其他國家比較有“向下偏移”的特點,而且縱向來看也呈現出不斷“向下偏移”的態勢。盧漢龍在1991年的上海調查中,自我認同屬于“下層”的比例在10%以下;而劉欣在1996年的調查中,這一比例上升到12%~14%之間;2002年“當代中國人民內部矛盾研究”的調查數據中,這一比例約為14.6%;2003年CGSS調查和2006年“社會和諧穩定問題全國抽樣調查”中,這一比例進一步上升到了28.3%和24.5%。馮仕政通過對于“中國綜合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地位層級認同自認為屬于“下層”或“中下層”的比例不僅出奇的高,而且這一比例逐年攀升,從2003年到2006年間增加了至少10個百分點以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地位層級認同的“向下偏移”不只局限于某個收入層級當中,甚至也不只局限于某個階層當中,而是普遍性的。雖然上級階層下降的幅度相對較小,但是其地位認同也出現了一定的下降。
人們傳統上普遍使用“相對剝奪論”來解釋地位層級認同的下降,但是地位層級認同下降的“普遍性”使得上述解釋失效。我們認為,這與中國轉型期變遷社會的獨特性有關,應當用“整體影響論”替代傳統的“相對剝奪論”觀點。“地位層級認同”會受到社會思潮和社會精神的影響。個人的地位層級認同不僅受到自己客觀地位要素的影響,而且取決于社會思潮和社會心態的整體性影響,取決于社會整體的運行方式和機制。雖然個體的生活經歷和生活事件各不相同,但是對這些生活經歷和生活事件的闡釋卻往往基于一套共享觀念之上,這些共享觀念往往又與社會運行方式和機制緊密相連。這種整體性影響不依賴于個體擁有的客觀地位要素而發生作用,無論是哪個社會群體都會受到這種影響。同樣的收入分布結構,如果對于收入形成機制的體驗和闡釋是不同的,社會思潮與社會心態就會不同,由此影響到個體的地位層級認同也會改變。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對于地位層級認同具有一種較穩定的選擇傾向(如更傾向于選擇中層),不會輕易改變。但是,當一個社會的運行方式和機制正在發生改變,民眾對于社會思潮和心態的感知也在改變時,地位層級認同就會發生相應的變動,整體性的社會事實就會深刻地影響到個體的主觀評判。
正面的共通:公民權的成長前景
公民權的平等,應當也可以與社會階級體系的不平等相容,這是T·H·馬歇爾在《公民權與社會階級》中提出的核心思想:盡管在商品和服務上不可能達到平等,但是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紳士”;都可以“學會重視教育與休閑”,都可以作為社會的完全成員“有分享社會遺產的權利”,有“作為一個文明人按照社會中通行標準而生活的權利”。馬歇爾認定,這種公民權的平等不僅在經濟上是可能的,而且存在著切實的社會動力。以英國歷史為例,在這種社會動力作用下,公民權相繼從公民的、政治的、社會三個層面從上層階級中擴展到下層階級中,其結果不僅僅是縮小了兩極差距,更重要的是大大擴展了不同階級的“共同文化和共同經驗領域”,從而起到了穩固社會的作用。
孫立平先生在面對1990年代中期以來的社會結構演變時,憂心忡忡地提出了“斷裂”的隱喻。斷裂的可能,正來自面對市場競爭必然帶來的階級體系分化、不平等加劇時,在社會制度設置方面不僅缺少必要的平衡與消解機制,甚至可能還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同階級在意識上的斷裂與其生存境遇上的懸殊同樣令人觸目。鄉村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處于劣勢,而且在精神上也開始荒蕪和邊緣化,原本的活力日漸萎縮。農民工不僅僅生活處境堪憂,其在權利層面、文化層面上也得不到尊重。然而,城市生活的高度密集,現代傳媒的方便快捷,又使得種種斷裂的階層意識不可能“隔絕”,而是天天都在碰撞。孫先生提及過一個例子:農民工每天看的電視,和自身完全不相干,甚至不處于同一個時代。這樣的斷裂情境之下,我們何來馬歇爾看重的不同階層之間的“共同文化和共同經驗領域”?因此,“斷裂”問題固然有其經濟結構及至社會結構根源,但是公民權的現實缺失使得各階層缺失共同生活經驗,缺失共享觀念,也未嘗不是一個方面的原因。馬歇爾認定公民身份在不同階層間的擴展在英國是有“切實的社會動力”的,雖然他沒有明確這種社會動力何在,但應該是與英國的個人權利傳統有關的。不同國家公民身份的擴展自有不同的路徑,自有不同的社會動力。在當下中國,這種切實的社會動力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