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發展成果惠及民眾
時至今日,中國GDP已躍居世界第二位,綜合國力不斷壯大,城鄉建設發生了巨大的顯著變化,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都有明顯改善。然而,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由于體制、機制等原因,改革開放初期提出的“先富帶動后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預期目標并未完全實現,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大眾民生領域,還存在不少的缺欠,眾多的社會矛盾甚至積怨也由此產生。應當認識到,上述問題是中國全面發展進步中的煩惱,與停滯不前所衍生的種種民生問題有著本質區別。但是,也必須注意到,如不盡快提高民眾共享發展成果的程度,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人民群眾對改革的信心與支持。
讓發展成果惠及民眾,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一方面,要將這種共識上升為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另一方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充分打通讓發展成果惠及民眾的通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再次明確,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將此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而為一系列具體措施的出臺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保障。就具體措施而言,通過體制、機制重構,應該創造平等的發展環境,讓全體人民都能公平地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促進經濟包容性發展;同時要盡快建立社會安全網,在經濟發展中緩解乃至消除廣大百姓在就業、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后顧之憂,使他們的生活能夠與經濟發展同步相向而行。
從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措施雖然看似直接著眼于放松管制,讓市場機制發揮決定性作用,但也不乏起到創造公平環境、提供公平發展機會的作用。比如,重點取消對投資創業就業影響大、對經濟社會發展制約明顯的行政審批事項,更大限度地向市場放權、給企業松綁;再如,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設立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參股、投資金融機構和融資中介服務機構;此外,放開包括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在內的所有競爭性領域,為民間資本提供大顯身手的舞臺等。另一方面,深化戶籍、土地等體制改革,推進關系民生改善的各項體制改革,以及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等,則更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起到兜底作用。這是讓發展成果惠及民眾落到實處的具體體現,有助于為全面深化包括經濟體制在內的各種改革贏得民心、集聚動力。
把握改革的節奏與力度
當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要實現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的目標,不僅要有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堅定決心,也要有扎實可行、穩步推進的改革步伐。如果說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確定了中國改革的頂層設計,那么2014年重點改革任務則是頂層設計中的階段性環節,由此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向著最終目標不斷逼近。
經濟體制改革牽涉方方面面,千頭萬緒,假如眉毛胡子一把抓,難免會有所失焦,還可能在最應優先改革的領域顯得投入力度不夠。因此,2014年重點改革任務的推出,可以理解為始終堅持要優先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這一主線,緊密結合當前國情,首先從對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領域改起。這種改革布局,有利于將社會各界的共識轉化為改革的直接動力,有利于盡快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突出的問題。
盤點2014年重點改革任務,還可以看出,眾多的改革措施是分層次有序推進的:條件成熟的可以加快推進;有的要在研究制定方案基礎上適時啟動;存在較大利益糾葛和意見分歧的則可先從試點開始;對于需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改革任務,要統籌規劃、持續推進。這種做法,既符合實際,又有助于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這些改革措施一旦落實,并取得合意的效果,不僅是釋放制度紅利,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體現,從而推動中國邁向一個新的發展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