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聚研究力量,進行可行性、有效性、適應范圍等方面的科學論證、頂層設計和環境政策研究。環境治理存在長期性、復雜性。政策層面的科學設計要遠比開發研究某種污染治理的技術重要得多。有效的政策需要在大量研究的基礎上不斷修訂形成。拉夫運河災難事件后,美國旋即頒布了超級基金法案,至今已出臺6大類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案。經濟學家圍繞超級基金法案展開了大量研究,這些研究也促成了該法案的數次修訂。
第三,重視政策落地,理清針對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監管和激勵機制,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政府及官員的政績考核指標中去。任何政策要起作用都離不開地方政府的參與和執行,換句話說,政策需要落地。再好的政策,沒有有效的監管和激勵機制,也將成為空談。地方政府多年來形成的以經濟發展為先,側重短期GDP增長的思維慣性短時間內很難改變。因此,需要自上而下在各級政府間理順監管和激勵機制。
第四,公開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允許群眾參與和監督。公開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特別重要,否則就不能達到對污染者的有效監督。對中國來講,環境政策手段更多的是靠政府強制,采取一些強制措施,短期內是達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長期來看并不能維持,反而會加劇環境惡化。部分原因是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公開度不夠,專家評審論證不夠,所以導致政策制定并不科學。只有公開了,群眾才能參與進來,行使監督權。公眾參與了監督了才會建立信任感。
文匯報:您在本次研討會的演講中,探討了混合經濟中的環境規制,對于發展中的中國來說,應該制定什么樣的環境法規才能更易實施推廣,更有成效?
趙金華:通常來講,制定法律法規會考慮包括制定成本、執行成本以及法規效率等三個方面的情況。在中國,目前制定政策法規更多的是考慮實施的容易程度。但實際上,不能說一個法規容易推廣就輕易實施,而是應該考慮它的效果,哪怕推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但只要有成效就應該推廣。因此,只有兼顧上述三個方面的法規才更有成效。
此外,我認為政策層面的科學設計要遠比開發研究某種污染治理的技術重要得多。如果缺乏科學合理的設計,政策手段非但發揮不了治污的重要作用,甚至可能事與愿違。以中國一些城市推出的機動車限行措施為例,一樣的政策墨西哥城自從1989年就開始采用,然而研究表明該政策導致該城的汽車保有量大幅增加,汽車尾氣污染增加,空氣質量沒有得到改善,原因是限行導致更多的家庭購買第二輛車。
另外,對于中國這么一個高速發展的經濟體而言,面對嚴重的環境污染,采取量化的法規要比稅收的法規更有效。在限制排放總量的前提下,開展排污權交易,通過交易能夠大幅地減少排污企業因減排產生的經濟成本,從而能激勵它們積極地參與減排。
中國已沒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資本
文匯報: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也經歷過犧牲環境發展經濟的社會發展階段,這些國家在環境治理和保護方面有哪些值得中國吸取的經驗教訓?
趙金華:一些發達國家也經歷過先污染后增長的階段,他們發現,實際上這樣更浪費。美國拉夫運河災難事件就非常具有代表性。一塊400畝的土地,因1947年到1952年間一家化工廠的化學垃圾傾倒,讓美國政府在30年后花了21年時間和近4億美元去清理。從國際教訓來看,“先污染后治理”代價沉重。而且考慮到國情和生態環境脆弱的情況,中國已經沒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資本。最好從現在開始就去踐行綠色發展,或者找到一個平衡點。平衡點在什么地方,需要具體分析,但是大家一定知道不應該做什么。以犧牲環境來換取經濟發展肯定是不對的,將來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此外,還有一個教訓就是要重視數據的保存與公開。當年倫敦、洛杉磯霧霾,有非常詳實的數據記錄可查,所以大家可以去分析研究。但現在有人問,我們中國的霧霾造成多大的健康損失,如果沒有數據記錄,或者數據不公開,研究人員沒辦法找到相關數據,因此也沒有辦法進行分析測算。
文匯報:人類共有一個地球,任何一國的環境問題,都關系到全人類的健康和福利。環境保護工作只有通過各國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因此,環境領域的國際合作十分重要。你如何看待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對我國的環保事業所產生的影響和意義?
趙金華:污染以地域來分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內自身的污染,另外一種是跨國界的污染,比如國際河流、溫室氣體、PM2.5等。針對國內自身的污染,這方面的國際合作更多的是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得到其他國家的技術支持。針對跨國界污染,因為中國發展得太快,造成的污染也特別多,像水資源的利用、酸雨霧霾等跨地域污染,會受到越來越多的國際壓力。比如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如果美國也開始減排的話,中國的壓力將非常大。這需要國家不斷深化和加強國際環境合作,開展環境外交、更多地履行國際環保義務。
當前,我們尤其需要既懂國情又了解發達國家環境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力量,在學習和吸取他們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為國家主管部門提供政策咨詢。一方面,現有的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應擴大環境經濟學特別是機制設計和環境政策研究方面的委員比重;另一方面,應該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在集聚海內外研究力量方面的優勢,重點扶持若干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國內高校建立環境保護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