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需要強調,今天中國建構社會自治體系,不需要在現行體系之外,完全白手起家建構所謂嶄新的社會自治系統。激活中國已有的社會組織體制活力,乃是建構中國社會自治體系的~個重點。當然關鍵還是致力打造新型社會治理體系。建立這一體系,宗旨是政黨的歸政黨,國家的歸國家,協會的歸協會、商會的歸商會,學會的歸學會??偠灾?,社會組織各歸其位、各盡其能。僅就狹義的社會組織而言,發揮商會的行業自治功能,是矯正今天中國市場紊亂的必須。一個能夠自我有效約束的商會,就能保證一個有效的行業秩序。人們就不會擔憂出自這個行業的產品,是讓人放不下心的有害產品。如果整個國家有依法運作的商會對工商業進行自我治理,那么市場的秩序就勿需擔憂。
政界與學界的組織分流,也顯得嚴重不足。黨政機構的從業人員與學界人士都在“學會”的名義下展開社會活,這是必須重構的社會組織狀態。協會應當成為黨政機構人士在工余、業余活動的社會組織,學會僅僅是從事專門研究、而且是排除從事對策研究的黨政機構研究部門的專屬性學術組織,是學術共同體的自我治理機構。今天遍布全國的各種協會,基本上都是各級官員當會長。這就容易將學會搞成了官僚俱樂部,基本上沒有什么學術含量。而且學會的權力執掌者長期不變,完全沒有會員自治的活力,基本上激發不出成員的參與熱情。因此,讓協會的歸協會,學會的歸學會:協會成為黨政機構從業人員工余或業余協商相關事務的社會組織,學會真正成為學者展開學術共同體自治的學者組織,以前者有效提高黨政機構的管理水平,以后者明顯提升學術界的研究水準,進而促使社會進入一個自我高度組織的良性狀態,凸顯社會善治的可期局面。
國家需要頂層設計,但頂層設計應該是社會競爭性設計。在一個高度自治的社會中,國家才有可能獲取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
社會善治要求理順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理順這一關系,需要人們認知兩個相互鮮明對比的狀態:一是國家捕獲社會,一方面將立體的社會壓扁,強行使之服從國家的權力意志,使社會完全缺乏活力。另一方面造成社會對國家權力的全面依賴,結果整個社會成為國家權力的負擔,而國家被這樣的社會逐漸拖垮。二是國家權力與社會自治分流而行,黨政機構依照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社會公眾依照各種機緣自己組織起來、有效自治,結果黨政機構的權力績效令人滿意,社會公眾的自主、自治與自律能力高企,國家的發展就此得到強大保障。何去何從,在中國努力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結論是不言自明的。
近數十年,中國一直處在黨政權力機關對社會大包大攬的狀態中。改革開放以來,舊有的、國家通吃一切的機制已經發生了重大改變。這些有限的改變,大大釋放了中國的市場活力,帶來了國家的經濟騰飛。不過,經濟領域活力的釋放,不是國家結構合理化的產,而是國家既定結構不變,僅僅著手微觀舉措調適的結果。中國要想持續地發展,就不能不直面國家結構調整的嚴峻現實。在確定了國家結構必須落定在現代治理體系的目標上,國家必須具備現代治理能力的基礎上,就必須啟動相關改革,努力完成相應的改革任務。
無疑,社會善治是構成中國國家善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僵化的社會,絕對支撐不起一個強大的國家。改變中國黨政權力機關強力約束社會的陳舊思路,按照循序漸進、穩中改良、尋求實效、促進自治、實現自律的進路,建構一個活力四射、安寧有序、盡心創造的社會,乃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決定性制約條件。這是現代化史呈現出的、一個國家之能夠躋身發達行列的既定道路。中國試圖進入發達國家的行列,就不可能跳出這一國家發達的既定邏輯。
以社會治理來激活國家能量,是中國超越此前的粗放式發展模式,晉人技術推進型發展的必須。以社會治理和善洽激活國家能量,勢必要求國家調整發展的陳舊思路:其一,將國家發展事務作為整個國家所有成員的共同事務,以國家所有成員的積極參與,拓展國家發展的廣闊空間。在當下,這就集中體現為社會公眾對國家發展道路的積極探究。國家需要頂層設計,但頂層設計只能是社會競爭性設計。國家的所有成員都可以對國家進行頂層設計,這樣的競爭性社會就可以推陳出新、劣中選優。不釋放國家道路探討的社會能量,國家高層領導的眼光就打不開,國家發展獲得的社會支持力度就不夠,國家發展的智力資源就處在短缺的狀態,國家的發展也就可遇而不可求。
其二,社會創新機制對于中國未來30年的發展至關重要。只有在國家所有成員都努力進行社會創新、技術創新和國家治理創新的情況下,國家的總體治理與善治才有可能獲得深厚的現代動力。國家保證社會的自由程度,與國家發展的持續過程,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國家保證自由的方式,與國家的法治狀態、社會的自治情形完全勾連在一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與國家控制之間是可以談判的。只有在一個高度自治的社會中,國家才能獲取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
其三,國家釋放社會,使社會可以根據不同群體的愿望合法自治,必須做好擔負社會壓力的心理準備。不能指望社會一旦自治,國家權力當局就可以當“甩手掌柜”。國家只有持續不斷地為社會自治提供法治支持、政策保障、資源供給,才能與社會良性互動,既從中獲得社會維護國家穩定的能量,又因此得到國家善治的深厚社會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