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理念分歧與競爭誘發治理規范缺失
國際規范是國際體系中大多數行為體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制約和塑造著國家的對外行為。20世紀后半期,主要國際規范基本上是由西方國家主導構建的,國際規范的變遷也體現了西方國家對國際社會核心價值和規則認識的發展。然而,進入21世紀后,由于國際權力結構的深刻變化,加上全球化與信息化的迅速發展,西方國家主導的國際規范正受到來自各方面的挑戰。一方面,公民賦權(individual empowerment)和公民社會組織與網絡的迅速發展,將來自社會層面的價值規范帶進世界政治舞臺;另一方面,新興國家的崛起,也向國際社會輸入了一些新的價值理念,并對西方主導的國際規范構成了極大挑戰,引發了西方對可能喪失其長期擁有的“權力優越感”、“制度優越感”乃至“文化優越感”的憂慮。由此,世界上各種思想理念的交鋒更為明顯,不同發展模式與道路之爭更加突出。而理念的分歧與競爭,也使得全球治理規范出現缺失。
首先,在國際安全領域,隨著國際社會人權規范的發展,傳統主權原則面臨嚴峻挑戰。主權原則是現代國際體系最根本的一項國際制度,也是國際體系運轉的基石。從主權制度引申出的“不干涉內政”,是國際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和處理國際關系的基本要求。然而,自二戰結束后,隨著《世界人權宣言》等一系列保護人權國際公約的出臺,人權保護問題從純粹的國內事務向國際領域拓展,人們開始考慮如何在國際層面保護人權。不少西方人士認為,“推進人權是全球治理機制的責任,它非常重要,如果無法履行,則會致使該機制喪失合法性”[26]。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人類安全”概念的出現,人道主義干涉思想泛濫,“保護責任”概念也由此產生。“保護責任”概念的提出,使得長期作為全球規范的主權原則面臨嚴峻挑戰。個別西方國家借“保護的責任”之名,顛覆他國政權,這種行為對他國主權安全構成重大挑戰,同時也造成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抵制。主權與人權,誰將成為全球治理的主導性規范?這是國際社會亟須反思的問題。
其次,在世界經濟治理中,長期以來,由于國際社會對“自由”與“發展”關系問題處理不當,致使一些嚴重后果開始顯現。現有世界經濟治理機制過度強調世界范圍內的經濟自由化,有意無意地忽視了經濟發展這個最重要的主題,從而造成全球公共產品供給嚴重不足、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和窮國消費力嚴重萎縮等突出問題。對于一些涉及經濟發展的全球性重大議題,如發展援助、節能環保領域的技術轉讓、減少貧困等,特別是在分配全球經濟失衡的調整代價時,主要發達經濟體采取各種方式推卸責任,在積極推動自由化進程中,基本不考慮弱勢經濟體及弱勢人群的利益和救助問題。[1]事實上,包括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和氣候變化等許多全球性問題,其根源都在于發展問題沒有得到重視和解決。因而,全球經濟治理首先應該關注發展議題,尤其是世界性均衡發展問題。
再次,在全球貿易領域,金融危機后出現的自由主義與保護主義之爭,使當前全球貿易機制面臨規制建構問題。在貿易和投資自由化領域,傳統大國和新興大國出現攻守易位,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盛行:一方面,這些國家通過綠色壁壘、反傾銷反補貼、知識產權懲罰等方式,不斷加大新興經濟體擴大市場準入的壓力;另一方面,美歐憑借自身優勢尋求“多哈回合”之外的主導平臺,積極推進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PP)和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伙伴關系(TTIP)等區域談判進程。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不但不利于世界經濟的發展,在自由貿易體系中,也給迅速發展起來的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巨大危害,因而遭到發展中國家的聯合抵制。實質上,全球貿易機制面臨新一輪規則重構。
最后,在氣候變化治理中,長期作為國際氣候合作制度基石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如今也面臨嚴峻挑戰。受金融危機的打擊,發達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和意愿都在減弱,加上國際氣候談判的政治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在減排承諾、資金和技術援助等方面,發達國家都表現消極,并極力改變甚至否定氣候治理中的基本原則,使得氣候治理前景迷茫,舉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