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輕罪重罰,確保制度威懾力
實行輕罪重罰、確保制度執行的威懾力,是當前世界各國反腐敗的一個普遍趨勢。一些國家懲處貪污賄賂不以是否達到特定數額為依據,只要有貪污賄賂等腐敗行為就構成了刑事犯罪,即使數額很小的腐敗行為也難免刑事法律的制裁,同時還會面臨失去公職、養老金,以及罰款、罰金及沒收財產等經濟處罰。這些舉措形成了強大的制度嚇阻功能,有效地打消了腐敗分子的僥幸心理。
新加坡反腐口號是“讓腐敗者在政治上身敗名裂,讓腐敗者在經濟上傾家蕩產”。新加坡公務員有比較優厚寬松的福利,如政府推行人性化的“親家庭工作制”,為子女提供醫療福利,提供彈性工作時間,可以通過網絡在家上班,享有孩童病假、產假、婚假、進修假、帶薪病假、年假、公共假期、裁員福利和退休福利等。根據新加坡《防止貪污法》,公務員一旦被認定違法貪污,要被沒收全部非法所得,處以罰金或判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監禁,其從入職以來就按每月薪金40%比例累積下來的全部公積金或養老金,也立即自動取消,如數上繳國庫。優厚的待遇、高昂的腐敗成本讓每個公務員對經濟和政治賬算得十分清楚,公務員不愿以身試法,也不敢以身試法。新加坡環境發展部前政務部長曾接受了印尼商人贈送的七張機票,攜帶家人旅游,被發現后不僅被撤職,還被判刑四年。一名在監獄工作的警員,只因幫犯人買條香煙收受15元“好處費”,被查出后不僅被解職,而且被判三個月徒刑。原國家發展與建設部部長鄭章遠算得上是新加坡的開國元勛,曾為“政府組屋”建設立下汗馬功勞,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發現他兩次受賄50萬元,但他拒不承認,最終在鐵證面前畏罪自殺。新加坡對賄賂不作最低金額的限制,經典案例“貪污110新元潛逃五年坐監六月”說明,任何程度的腐敗都難逃法網,這種懲罰有助于防止貪污風氣的形成。新加坡還對公務員進行跟蹤,對公務員產生強大震懾力。
澳大利亞也有類似于新加坡的反腐制度規范。澳大利亞法律對公職人員的生活待遇作了優厚的規定,只要遵守職業道德,都能享受良好的生活待遇,退休之后還有一筆豐厚的退休金養老。但一旦涉及腐敗,則會喪失這一切。根據法律規定,凡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或地方政府官員,為其個人或其他任何人要求、接受、獲取或同意要求、接受、獲取任何財產或好處,從而使其履行作為聯邦官員的職權受到影響或損害,則構成犯罪,處以兩年監禁,并取消所有的退休金。
新西蘭對腐敗行為的零容忍近乎達到不近人情的地步。該國國會議長僅僅因停車被罰后用國會的一紙信箋陳述原委,就被看作利用公權影響私事,最終辭職。國家警察總監因超速被巡警發現并攔截時“不由自主”地出示工作證件,巡警得知是自己的最高上司后,沒有處理便放行。事件曝光后,警察總監也不得不辭職。2011年2月25日,新西蘭住房兼漁業部長菲爾·希特利曾用公務信用卡支付他和家人前往新西蘭南島旅游以及購買葡萄酒的開銷。其實,他并非有意公款私用,只是不太熟悉相關規定。但這一行為辜負了新西蘭總理和公眾對他的期望,因此他決定辭職,并歸還應由私人支付的費用。后來經過有關部門調查審計,沒有發現別的問題,才“官復原職”。
在瑞典人的理念中,腐敗是極其羞恥的事件。人們害怕污點記錄,即使是乘車逃票這種看起來十分微小的事情,在瑞典也會影響個人前途。德國社民黨為每個黨員建立了一個誠信檔案,作為對黨員考察和提拔的重要參考。這個檔案細致到該黨員的重大交通違規情況、是否按時交納分期付款,以及普通黨員和當地選民的看法。誠信檔案特別強調考察該黨員的家庭經濟狀況,一旦發現該黨員的消費水平與其收人不相符,該黨員就會被強令對此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