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解社會浮躁:在不確定性中探究確定性
—以制度建設和公共治理構筑社會發展穩定之錨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褚松燕
【摘要】將浮躁歸咎于快速發展,有失妥當,毋寧說,浮躁和恐慌一樣,都是對不確定性的社會反應。故化解社會浮躁之道就在于在不確定性中探究確定性,制度是以公權力通過特定程序確立下來的,制度建設能夠使社會浮躁狀態趨于穩定,但要使社會浮躁趨于沉淀消解,還需要社會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來形成公共治理的動態格局。
【關鍵詞】社會浮躁 制度建設 公共治理
【中圖分類號】D632.6 【文獻標識碼】A
社會浮躁:對不確定性的社會反應
“中國人太浮躁了”、“這是一個浮躁的時代”十多年來已經成為國人的共識。其實,早在20世紀80年代,賈平凹的小說《浮躁》就展示了隨著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動而驟然加速的社會流動和分配方式變化帶來的社會浮躁。此后,從下海熱、選美熱、炒股熱、學位熱、公考熱、開發熱等各種“熱”,到老人倒地扶不扶的辯論、中國式過馬路的爭論,再到各種炫富和“土豪,我們做朋友吧”等調侃,無不顯示出浮躁已經超越了各行各業的藩籬,成為社會流行心理和行為,甚至也成為解釋不少行為的理由。在發生學意義上,浮躁作為心理狀態的產生與個體有關,但個體從來都是群體中的個體,而群體往往與結構、規則、價值有關。有關社會網絡的研究表明,人與人之間的強連接引發行為,弱連接傳遞信息①,其中的明線在于人的群體性、社會性所形成的交往環境,暗線就在于人彼此之間的心理聯系或傳染。明線與暗線交織在一起,即交往環境的變化投射到人們心中,通過行為予以心理確認,進而再通過社會交往結構和網絡形成心理傳染,從而形成社會浮躁心理的蔓延。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浮躁從點到線再到面的種種表現,其解釋邏輯已廣為人知,即由1978年國家基本發展戰略重大調整啟動的經濟、社會變化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后加速度發展,居住環境變化快、社會變化快、人口流動快,打破了曾經熟悉的人文環境和物理環境,舊有的解釋世界、適應世界、改變世界的范式再難適用于各領域的快速變化。幾乎與此同步,1994年中國接入互聯網,從此社會交往乃至生活方式發生重大變革,技術的進步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使情緒的社會傳染更為容易,于是,急功近利、不擇手段、焦慮抑郁、社會評價簡單化、安全感缺乏等不一而足,整個社會層面上都展示出一定的浮躁,而這種浮躁又引發整個社會的焦慮,陷入一種似乎無解的“浮躁—焦慮”惡性循環。
個體的浮躁不可怕,可怕的是整個社會的浮躁。整個社會的階段性浮躁不可怕,可怕的是浮躁徹底失去約束。對社會浮躁進行冷靜分析,并不是要找出替罪羊,而是要分析其機理,使產生社會浮躁的泡沫減少。將浮躁歸咎于快速發展,有失妥當,毋寧說,浮躁和恐慌一樣,都是對不確定性的社會反應。快速發展帶來了不確定性的增加,既有的價值和制度體系可預期性不足,人們的言行在增加的不確定性面前就容易失去坐標,在具體行為和社會比較心理作用下,就會陷入重新定位坐標的過程中,而這個過程必然有社會核心價值波動、規則張弛失度帶來的社會浮躁。既然社會浮躁是對不確定性的社會反應,那么,化解社會浮躁之道就在于在不確定性中探究確定性,或者說,在社會中發現制約不確定性的規律或“定數”,用“定數”來穩民心。古今中外的治理智慧顯示,這個“定數”,就在于一定價值共識基礎上的制度建設和責任共擔的治理,需要國家和社會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