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海青
按照一般理解,中國的改革屬于漸進性改革,不僅在改革內容上并非推倒重來,而且在改革步驟上也是穩步推進。但是,改革的漸進性只是就全局與整體進程而言,其并不排除一定條件下在某些領域、環節或階段出臺具有重大突破性的改革措施,整體漸進中不排除部分突進。在保持整體漸進性的前提下,適時在某些領域、環節與階段強力推進改革才是正確的戰略選擇。
那么,在什么形勢與條件下,這種在某些領域、環節與階段的突進性改革才有可能與必要呢?
條件之一是在改革推進中碰到某些難啃的硬骨頭時。中國的改革總體而言遵循了由易到難、由淺入深、由外圍到核心、由增量到存量的改革策略。隨著改革的推進,整體改革的難度會逐漸增大,當然,各具體領域的改革進程亦是如此。當改革推進到一定程度,好改易改的方面差不多都已經完成,剩下的大都是涉及復雜關系、觸及深層利益、指向深層結構、阻力障礙空前的關鍵領域與關鍵環節的改革。問題解決難度大但又較為緊迫、不容回避,比如當前改革中的收入分配問題、國企改革問題、腐敗治理問題、權力制衡問題、利益矛盾的整合問題、公民的利益表達與維護問題等等,均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面臨攻堅克難的形勢,不溫不火、四平八穩的常規性改革措施往往難以奏效,突進性改革也就成為必須。只有有針對性地在某些領域、環節與階段采取強有力的、帶有突破性的措施,才能在量的積累基礎之上,有效推動改革實現由量變到部分質變的跨越,積多年之功切實推動改革深化與破舊立新。如其不然,多年的改革量變很難借機、借勢突破量的幅度節點實現部分質變。不論就整體改革而言,還是就某一改革領域而言,都是如此。在此意義上,隨著改革的推進與深化,有力度的、突進性的改革舉措相較于以往,出臺恐怕會更為頻繁。當然,與此對應,基于利益的改革博弈與爭論也會進一步凸顯。這實際上是中國漸進式改革的內在邏輯。
條件之二是在改革進程中,相關支持因素不斷增強,使得突進性改革能夠獲得足夠的動力支持。改革的切實深化需要足夠的動力支持,如果缺乏相應的支持條件,碰到硬骨頭,明知躲不開、繞不過,改革也無法推進。縱觀中國改革歷程,民眾對經濟權利與自由的執著追求,對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的強烈渴望,對國家基本制度架構與中央高層的認同;社會成員利益意識與權利觀念的不斷啟蒙,現代文明素質的不斷增強,公民身份的逐步凸顯;中國對于全球化進程更深更廣的融入所導致的國家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與社會生活的深度變遷以及對以上諸領域進一步的變革要求;改革開放以來相對獨立性不斷增強,日益發展壯大的社會領域在維護公民權利、推進社會自治、批判公權濫政等方面功能發揮得日益明顯;大眾傳媒特別是迅速發展的網絡媒體在表達公民利益訴求、捍衛公民權利與公共利益、監督制約公共權力、推進生態建設等方面作用發揮得愈益重要,等等。這些都是改革深化的有力支持因素,改革深化的動力所在。實際上,改革越推進,難題固然會愈益凸顯,難度固然會不斷增大,但長期改革也會積聚巨大的改革勢能,形成巨大的改革慣性,強化已有的改革思維。就此而言,中國改革一直以來并不缺乏動力支持。當然,僅僅具備以上動力因素也未必會導致改革形成大的突破,以上動力因素要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一個關鍵因素還要取決于改革主導者與決策者對之如何整合利用。換言之,即使以上動力因素都已具備,但是如果改革主導者與決策者缺乏有效的改革權威、足夠的改革勇氣、明晰的改革思路、改革也往往無法獲得實質性推動。在這種情況下,既有的改革動力就會受到抑制,逐步弱化,更談不上形成合力。這說明,改革主導者與決策者是最為關鍵的動力因素。只要改革主導者與決策者具有足夠的改革權威,能夠充分考慮到改革的支持條件,善于把握改革的有利時機,具有足夠的勇氣和智慧推進改革,各方面的改革支持因素就會得到較為有效的整合利用,改革的動力因素就有可能產生連鎖反應與共振效應,共同匯聚成推動改革的合力與正能量。在這種情況下,面對各種難題與阻力,突進性改革就會獲得足夠的動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