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開監督上,審查缺位與問責缺失
試點單位財產公示內容還比較粗略,明細程度不高。如青銅峽市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內容包括“收入主要來源、個人房產、婚姻和生育狀況與民主推薦票數”幾個方面。但在“收入主要來源”一項,只需寫明是經營性收入為主還是工資性收入為主即可,并不需寫明具體數字;在“個人房產”方面,只寫明有幾處房產即可,無需寫明房產的面積等信息;更無需公示干部的工資、存款、房產面積、家庭成員等信息。湖南省湘鄉市僅公開領導干部住房的套數、性質、位置、建筑面積、房屋價格、產權人姓名與公示人的關系,也不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及其收入和財產。
此外,試點單位缺乏對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內容的嚴格核查。雖然每個試點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對申報和公開的材料進行審核,但實踐中公開內容的真實性主要靠官員自覺程度,缺乏權威核實。一方面,大部分試點地區尚未建立健全審查機制。另一方面,諸如房產、存款、證券等信息系統尚未建立,在全國未能聯網和共享,核查機構也無法真正地查清官員申報的財產是否真實。權威核查機制的缺失導致公開內容的真實性難以保證,讓官員財產公開流于形式,公開效果無從保障。從2009年來的20個試點中,只有黔江區在公開57名處級干部中有2人在公示后被舉報,而被取消任職資格。
(五)公開時序上,呈現斷續和衰減趨勢
從改革試點開始的時序來看,試點數量、公開人數及公開級別都呈現衰減趨勢。首先,新試點數量呈下降趨勢。2009年—2012年進行首次公開的改革試點數量分別為6個、5個、6個、3個。其次,每年公開的人數也呈下降趨勢。根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是我國公開官員財產人數最多的一年,達2489名。2010年只公開了203名,2011年數量回升到1639名,而到2012年卻降至135人。再次,公開財產的官員級別也呈現遞減趨勢。無論從公開處級官員的試點單位數量,還是從公開的處級官員人數來看,都呈現出明顯的衰退之勢。2009年公開處級官員的試點有4個,即阿勒泰地區(99%的處級干部)、黔江區(57名)、湘鄉市(69名)和掇刀區(四大領導班子)。在2010-2011年間,公開處級官員的試點只有2個,即銀川市(63名)和黔江區(68名)。而到了2012年,全年里沒有試點單位把處級官員納入公開對象。
此外,從試點單位來看,也存在斷續性特點,形成“曇花現象”。據筆者不完全統計,僅一半左右的試點在初次進行官員財產公開后還會持續,包括浙江慈溪市(4次)、江西黎川縣(3次)、重慶市黔江區(2次以上)、新疆阿勒泰地區(2次)、湖南瀏陽市(2次)、寧夏銀川市(2次)、寧夏鹽池縣(2次)、安徽青陽縣(2次)、安徽廬江縣(2次),另一半的試點地區也就是探索一次就偃旗息鼓。試點的持續性普遍較差,如新疆阿勒泰地區在主持改革的紀委書記吳偉平于2009年8月去世后,就沒再進行財產公開試點改革實踐,現公開信息仍停留在2009年初。這可以從側面說明,這一試點是一個敏感性較高,牽涉面較廣,阻力較大的反腐戰略,推進速度緩慢,在民眾中飽受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