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銀行制度的幾點反思
我國村鎮銀行制度從提出到實施,從實施到各項法規內容調整,從放權各地銀監局審批到中國銀監會收權,幾經波折,到目前至,村鎮銀行經營和發展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較共識的問題,如整體上反映了區域發展的不平衡、規模小、品牌效應差、對農村金融服務表現為典型的“盆景金融”的特點和服務對象偏離農戶等;再如,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了運營方式單一、結算渠道不完善、市場定位不合理、存貸比偏高、吸收存款難、業務創新能力不足和經營管理水平低等;這些問題普遍存在,需要我們從村鎮銀行制度設計以及幾點進行反思:
一是商業性定位。從一定的角度上講,村鎮銀行制度是伴隨著中國銀行業商業化改革進程中出現的“金融真空”狀態而產生的,其商業性基本定位就意味著它的服務主體是已有商業銀行機構不愿意做的市場主體,進一步來說,村鎮銀行擔當著農村金融服務市場的“開拓者”之角色。那么,所批準設立的村鎮銀行是否有能力擔當這一角色?怎么樣水準和管理水平的村鎮銀行才有能力擔當這一角色?或者,怎么樣政策配套政策支持才能夠使得現有村鎮銀行擔當這一角色?等等,這是村鎮銀行制度需要反思的第一個問題。
二是對等和分層的理論依據。所謂對等理論主要是指大、中、小銀行分別有自己的對應優勢,它們適合對應的客戶群體為大、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所謂分層理論主要是指大、中、小銀行是分層并列存在,在市場中小企業和個人客戶是客觀存在的,與之對應的為其提供金融服務的小銀行是大有市場空間的。這兩理論都具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但是,現實中的典型案例(如美國富國銀行)說明,大銀行也可以開拓并做好小客戶市場。因此,面對我國現實存在的差異化農村市場,在村鎮銀行設計制度中是否可以采取大、中、小三種模式?
三是村鎮銀行與縣域銀行的差異性。作為政策性引導產生的村鎮銀行這一市場主體,與行政分權和金融分權演化出來的我國縣域銀行(包括縣域的農商行、農合行和農信社等),是一種同質競爭關系還是差異市場互補關系?還是競爭與差異兩者同時兼具的功能定位?需要村鎮銀行制度進行反思和明確的。
四是村鎮銀行的發展空間。由于村鎮銀行制度設計是處于我國“抓兩頭、帶中間”的銀行業改革戰略初期,而我國銀行業經過十年改革已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并發展成為全球最賺錢的行業之一。隨著我國未來城鎮化改革的需要,村鎮銀行發展空間是否可以提升到縣域銀行為目標定位?
五是村鎮銀行的股權設計。信用是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去行政化”是村鎮銀行制度設計中比較成功的一點,但“主辦銀行化”和信用劣勢是村鎮銀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另外一個問題。為解決該問題,在村鎮銀行制度設計中,是否探討這樣一種股權設計:除了限制主辦銀行持股比例以外,還要求吸引一定比例的國有資本加上品牌專業銀行管理機構對之進行管理等配套措施來綜合提升村鎮銀行的信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