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部級一把手腐敗風險點探究
1.第一大風險點66%——違規違法涉足房地產
數據顯示,六成多因房地產而腐敗,受賄的八成因房地產而判刑。在土地征用出讓、城中村拆遷改造、減免土地出讓金和征地及承建費、房地產開發等等方面,許多省部級一把手與房地產商相互勾結,索房、買房、因房牟利……頻頻出現在房地產業利益鏈的各個環節,涉足房地產行業太深,或從中牟取暴利,或坐擁多套房產。2012年前已查清的44人中涉足房地產的有29人,占66%;29個省市一把手24人涉足房地產,占82.75%;30個受賄罪案24人涉足房地產,占80%。這就說明,近三分之二的落馬省部級一把手或多或少與房地產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受賄罪案發生率,省市一把手比中央部委一把手高;涉足房地產的省市一把手占八成多,比部委高;上海、廣東、浙江、江蘇等發達省市及副省級市、省會城市成為房地產腐敗重災區。涉足房地產有幾種方式:或者將平時的受賄資金投向房產領域,購置多套住房;或者與房地產開發商勾結,與開發商結成利益同盟,利益鏈條緊密,從而變相地獲取房產;或者直接間接倒騰土地;或者縱容支持親屬開發房地產;或者用非法收入買房倒手;或者以各種隱藏的方式進行受賄,如房產不登記在名下;或者以低成本的方式購買開發商的相應住宅。如1997年李嘉廷利用職權促成云南俊發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明興屋業開發有限公司承攬昆明市五華區螺螄灣市場改造工程,從中牟利1500萬,事后通過兒子李勃受賄750萬等等。“樓房建起來,官員倒下去。”房地產開發商與官員因利益相連,沒有真正的朋友,只有真正的利益;沒有利益了,開發商為自保勢必揭發貪腐官員。朱志剛因房地產開發商舉報而落馬。
2.第二大風險點63%——違規插手企業經營
數據顯示,六成以上違規插手企業經營而落馬。在已查清的44人中,有28人直接插手企業違規經營,占63.63%,且逐漸增多;其中1980-1989年改革開放初期1人,1990-2002年改革開放發展初期8人,2003-2012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期19人。本該由市場調控的資源成了官員尋租的條件,在稅收減免、企業獲得財政補貼、項目審批、項目投資、工程承攬、企業上市收購、企業貸款,甚至走私等一些經營領域存在方式各異的腐敗交易行為。一是為企業經營、承攬工程、企業招商等提供幫助的有22人。如石兆彬為解決廈門市路橋建設投資總公司承建集灌路、環島路、海滄大橋等工程建設問題多次現場開會協調而受賄。二是為企業爭取稅收減免、財政補貼、銀行貸款、資金劃撥提供職務幫助而謀取私利的有10人。如朱志剛為安徽省宣城市爭取廣祠高速公路車輛購置稅中央補助款提供幫助,為中基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獲得銀行貸款提供幫助,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289多萬元。三是為企業走私、違規經營濫用職權,干預司法,進行庇護的有4人。如許運鴻徇私瀆職,支持和縱容寧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江東營業部違規經營資產損失及經營虧損達人民幣11.97億元。四是為企業項目立項審批、企業上市收購等提供幫助的有3人。如鄭筱萸利用職務便利為醫療企業獲批醫療器械注冊證、醫藥企業藥品生產批準文號、藥品進口計劃、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注冊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受賄649萬多元。一些高官與企業利益鏈緊密,一損俱損。水過留痕,人過留印;沒有不透風的墻,違規插手企業經營,早晚要暴露。老百姓說“一批工程上馬,就會有一批干部下馬”;“一批管理辦法出臺,就會有一批干部發財”。如朱小華、王雪冰、張恩照等均是為企業違規貸款而案發;許宗衡是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黃光裕案揭發而暴露。
3.第三大風險點59%——親屬貪利禍及官員
數據顯示,近六成干部家屬子女深陷貪腐之中,已查清的44人中家人涉案26人,占59.09%。俗話說“家有賢妻,夫無橫禍”、“貪官因妻貪,清官因妻賢”。家庭是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第一道防線。城門失火,殃及魚池;家庭廉潔防線失守,必然禍及官員。多數腐敗官員走向腐化過程中家屬子女起到推波助瀾作用,其主要方式:一是借用父母的權勢為自己經商牟利。有的庇護子女走私,如李嘉廷庇護兒子走私。二是不直接收受賄賂,而是通過配偶或子女收受賄賂。如劉方仁與兒媳互相勾結,兒媳利用劉方仁的職權和地位,為北京世紀興業投資有限公司在收購貴州中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權中謀取利益,非法收受500萬元。三是官員家屬子女利用其職務影響,積極尋找“客戶”,作“牽線人”,充當行賄受賄交易的中間人,如薄熙來妻子薄谷開來收受徐明1624萬多元購買了位于法國尼斯地區戛納市松樹大道7號的楓丹·圣喬治別墅。許多貪官之所以貪,都是因為子女,或是要錢,或是要位,或是圖奢侈,或是高消費,或是要照顧,或是有麻煩,可見子女最容易拉父母的后腿。有的為滿足家庭成員的愿望而貪腐;有的過分溺愛子女,在子女一而再再而三的無理要求下失去了原則;有的領導妻子為解決當前一些暫時困難,或者為滿足子女過分要求,不惜勸丈夫鋌而走險,以身試法。許多高官就是這樣被貪利的家屬子女拖下水。如李嘉廷、梁湘均因兒子走私案案發而落馬,王有杰由兒子重大經濟問題引發,薄熙來由妻子殺害英國公民尼爾·伍德案發而暴露腐敗行為。
4.第四大風險點54%——生活腐化墮落加速腐敗
數據顯示,五成多因色情而腐敗落馬。48人已查清,包養情婦、嫖娼墮落的有26人,占54.17%。其中改革開放初期1人,占同期查處腐敗案4人的25%;改革開放發展初期6人,占同期查處腐敗案13人的46.15%;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期17人,占同期查處腐敗案29人的58.62%。可見,省部級一把手官員生活腐化墮落在擴大。許多腐敗官員在貪污受賄之前就開始了流連于聲色犬馬,包養情人、二奶,甚至嫖妓的生活。他們為包養而貪污受賄,與情人關系多是以色謀權、色助官貪、貪錢買色、色逼官貪和色相賄賂。這些情婦主要有:自己管轄的下屬工作人員,如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情婦劉紅薇;藝界人員(包括電視主持人、時裝模特等),如高嚴的情婦云南省電視臺女主持人楊姍;有求于自己的公司管理層(包括個體老板等)和有關職員,如劉志軍的情婦丁書苗;賓館服務員,如段義和的情婦柳海平;五是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包括洗腳女、發廊女等)或者無業人員,米鳳君的情婦。婚外情不是真正的感情,只是權色交易;沒有交易價值,就會分道揚鑣,甚至揭發檢舉。涉足色情是省部級一把手官員走向腐化墮落之路的第一步,也是其落馬的直接線索。或者為情婦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引發,如倪獻策為情婦徇私情,包庇情婦弟弟走私,因走私案發被判徇私舞弊罪2年有期徒刑;或者與情婦沆瀣一氣,共同犯罪,如成克杰單獨或伙同情婦李平受賄四千余萬元,一個死刑,一個無期徒刑;或者因情婦而造成重婚罪,如邱曉華被判1年有期徒刑;或者因無法擺脫情婦糾纏而謀殺情婦,如段義和因情婦爆炸案引發被判死刑;或者因無法滿足情婦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遭情婦檢舉揭發而敗露,如衣俊卿被情婦網上舉報而免職;等等。
5.第五個風險點50%——買官賣官結成貪腐生態鏈
數據顯示,五成左右涉足吏治腐敗,省市一把手尤為嚴重,見表5。從腐敗領域看,在職務晉升、干部調動、就業安排上腐敗的有20人,在已查明的44人中,占45.56%;在已判刑的35人中,占57.14%;在受賄罪30人中,占66.7%。其中1999-2002年有4人;2003-2012年16人;部委和中央國有企業一把手15人,有3人賣官,占20%;在已判刑的11人中,占27.27%;在判受賄罪9人中,占33.33%。省市一把手29人,有17人賣官,占58.62%;在已判刑的24人中,占70.83%;在判受賄罪21人中,占80.95%。買官賣官方式多樣,在送禮對象上,有走“夫人路線”和把領導的子女作為主“打”對象者,討好買通夫人以吹枕邊風,投資公子、巴結千金以在其父(母)面前講情;有直接把禮金送到領導辦公室的,或送到領導住院的病房;或請領導出國考察、陪領導家屬游山玩水、供領導子女出國留學的。在方式上,有利用特殊時間如傳統佳節、領導的子女結婚及兒孫生日奉上紅包、彩禮和壓歲錢的;有送購物卡或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有投其所好者,呈上置古玩古董,奉上名人字畫等。一邊是賣官斂財,一邊是送錢升官,行賄與受賄雙方同流合污結成了生死攸關的“特殊利益集團”,形成了影響一些地方政治生態的“上下腐敗生態鏈”,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買官者勢必貪腐,貪腐早晚會敗露;買官者為立功,勢必揭發賣官者。如韓桂芝落馬是因馬德賣官案發;馬德為了當上綏化市委書記給韓桂芝送去80萬元人民幣,為立功而揭發韓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