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代表型民主Vs. 西式代議型民主
我們不但要否定政體決定論的思維方式,而且還要認識到,西式代議型民主只是一種金絲鳥籠式的民主,不應該也不可能是唯一可取的民主形式。不僅如此,我們要看到中國民主的不斷進步與創新,樹立和增強制度自信。在過去幾十年里,中國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套代表型民主的理論,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分別回答四個關鍵問題:代表誰?由誰代表?代表什么?怎樣代表?盡管還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中國正在實踐中的代表型民主具有巨大的潛力,意味著不同于西方的另一種民主形式是完全可能的。
代表誰?中式代表型民主理論的回答是:人民。所有中國人都熟悉毛澤東的名言,“為人民服務”。它是中國共產黨的宗旨,也被鐫刻在中南海新華門的影壁上。為人民服務并不是說,人民被動地接受服務,其真實含義是與人民一道,通過共同努力,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世界。
那么誰是人民呢?不管在哪個國家,“人民”(或“公民”)這個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都是不斷變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夕,毛澤東說出了他對“人民”這一概念的理解:“所謂人民大眾,是包括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被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政權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資產階級(大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所壓迫和損害的民族資產階級,而以工人、農民(兵士主要是穿軍服的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為主體。”改革開放以后,雖然“人民”這個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主體仍然是廣大勞動群眾,同時也包括一切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中國革命和新中國最大的歷史貢獻,就是將億萬普通勞動民眾第一次帶入了政治舞臺。
中國共產黨強調自己所代表的對象是人民,這與西方自由主義形成鮮明對比。在自由主義的詞典里,根本不存在社群、階級這些群體概念,更不存在人民;只有追求一己私利的個人才值得代表。
誰代表?在西式主流代議理論中,只有選出來的代議士(所謂“政務官”)才有資格代他人做主,其他人都不夠格。但在現代,不管在哪一種政治體制中,都有大批非選舉產生的官員(所謂“事務官”)實實在在地行使著政治權力。說他們沒有資格代表別人實際上也免除了他們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壓力,仿佛只需按部就班、照章辦事就萬事大吉了。
中式代表型民主對“誰代表”問題的回答是,所有行使政治權力的人,既包括正式選舉出來的“代議士”,也包括手握實權的其他官員。中國把所有掌握和行使某種權力的官員統稱為“干部”,所有干部都有責任和義務代表人民的利益,即所謂“當官為民做主”。
毋庸置疑,干部屬于列寧所說的“先鋒隊”。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可以擺出“精英”的派頭,以“精英”的方式行事。恰恰相反,有責任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必須通過各種方式與廣大人民群眾打成一片,并在此過程中不斷改造自己。因為正如毛澤東所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而各級干部“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人民群眾有無限的創造力”。這也就是說,各級干部都必須在“干中學,學中干”,不能“把自己看作群眾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頭上的貴族”。他們“切不可強不知以為知,要‘不恥下問’,要善于傾聽下面干部的意見。先做學生,然后再做先生;先向下面干部請教,然后再下命令”。這與西方“授權論”、“問責論”等對代議士角色的設想(即高人一等的政治精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代表什么?西式代議制中設置表達機制,讓人們把自己的愿望(或偏好)表達出來,形成對代議士的壓力,希望因此影響政府的決策。“愿望”是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它既包括人們的主觀要求,也包括他們的客觀需求。如果稍加階級分析,我們就會了解到,衣食無憂的社會中上層往往表達的是主觀要求(減稅、同性戀婚姻、表達自由等),而囊中羞澀的社會下層表達的更多是客觀需求(就業、就醫、就學、住房等生活保障)。實際上,社會下層表達的客觀需求也是社會上層的客觀需求,因為后者也同樣離不開衣食住行,以及就學、看病、養老等。只是由于他們的財力在支撐體面生活以外仍有富余,才遮蔽了他們也有這類客觀需求的真相。由此可見,社會下層的需求是全社會的需求,而社會上層的要求則未必是全社會的要求。客觀需求與主觀要求還有一個區別:前者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比較穩定,而后者則可能在短時間內變來變去。
為了體現人民當家作主,服務于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中式代表型民主所要代表的是人民的客觀需求,而不是隨意表達的要求或轉瞬即逝的觀點。當然,客觀需求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的時候,有飯吃、有衣穿是最基本的需求。但進入比較高的發展水平以后,這類生存需求的重要性便下降了,其他需求的重要性開始上升,比如吃得好一些、穿得漂亮一些、行得方便快捷一些、住得寬敞舒適一些,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等。這意味著,代表人民的基本需求也要與時俱進,這就要求各級干部在聽取社會各階層所表達的利益訴求的同時,要不斷深入社會底層,關注人民群眾變化著的需求。在這個意義上,代表必定是一個能動的建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