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促進農業發展的角度推進土地流轉
土地經營權流轉既能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又能帶動和優化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經濟效益;既有利于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提高農業科技化水平,又有利于農業產業化經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促進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增加農民收入。
促進農業發展、讓農民從土地中獲得更大利益,是當今農村土地流轉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目標。當前“三農”工作應抓三個方面。一是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發展和大力支持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二是土地流轉要與當地農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生產手段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程度相適應,與農民管理水平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相適應。三是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要加強信息溝通和服務,使那些農業勞動力轉移進城農戶和耕種有困難的家庭能夠及時找到土地流轉出路,既可避免耕地撂荒,又能獲得更多流轉收益。
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推進土地流轉
在當下農村,許多地方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最頭疼的就是土地糾紛,而最難化解的也是因土地引發的各種矛盾。農村土地糾紛往往具有群體性,一旦處理不慎,就會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近年來,因為大規模土地流轉而引發的農村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應該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反思。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民及村委會的法治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還有一些村委會存在肆意侵犯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導致土地糾紛頻繁發生,引發干群矛盾,造成農村社會不穩定。再是隨著農業現代化和土地效益的提升,許多棄耕的土地開始有人爭相耕種,許多外出務工的農民選擇了“亦工亦農”工作方式,農忙時回家種地,農閑時到城鎮打工,對土地的渴求加劇引發各種糾紛。
在推進土地流轉中,必須站在維護農村穩定的高度統籌考慮,不能顧此失彼,對大規模土地流轉還要建立社會風險評估機制。一是要把握好土地流轉的“度”。土地流轉必須與新型城鎮化進程相適應,與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民的接受程度相適應,不能片面追求快、求大,不能單純為了追求土地經營規模強制農民流轉土地,更不能人為壘大戶,人為設置進度指標。二是要把土地流轉的選擇權真正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不搞強迫命令、不刮風、不一刀切。三是要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完善土地流轉服務,推動土地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各級政府和農經部門要加強指導引導和監督檢查,健全糾紛調處機制,不斷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及時查處糾正土地流轉中的違規違法行為,對那些以“發展規模經營”和“樹典型”為名在土地流轉中侵害農民權益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發展之基、致富之要,土地問題是農民最大的民生問題,土地制度改革是農村各項改革的關鍵和核心。而土地流轉是一個自然的經濟、社會發展過程,與農業發展要求、農村環境變化、農民對土地的認識程度密切相關。各級在明確底線的前提下,既要堅定方向、積極推進又要謹慎穩妥、循序漸進,既要搞好引導、政策鼓勵又要加強監管、規范運行,既要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又要保障糧食安全、農民權益、農村穩定,努力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新機制,使土地流轉真正成為激活“三農”工作的動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