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公務員加薪之爭各方觀點的評價
要找出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為改革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就必須盡快找出各方的分歧所在,對各方觀點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從而有效消除各方的誤解,在盡量滿足各方利益訴求的基礎上建立社會共識。
首先,對支持公務員加薪的各種主要觀點進行客觀評價。高薪養(yǎng)廉早就是一個偽命題,因為人性是自私的,人的欲望是無窮的,不受制約的權利才是腐敗的根本原因,如果高薪可以養(yǎng)廉,中國就不會出現和坤、谷俊山這樣的大貪官了,恰恰相反,大貪官基本都是那些位高權重,待遇優(yōu)厚的高官,因為只有他們才掌握更大的權力。從世界范圍看,高薪養(yǎng)廉就更是一個偽命題。據2013年12月透明國際公布的《2013年全球腐敗指數報告》顯示,全球清廉指數排名在前10名的丹麥、新西蘭、芬蘭、瑞典、挪威和新加坡等國公務員工資基本上等于和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如新加坡在85%~88%之間,瑞典為96%左右,挪威為99%左右,可以說政府清廉度與公務員工資高低關系并不大,反而與政府的民主完善程度和法治水平緊密相關。至于傳說中的新加坡高薪養(yǎng)廉神話則基本上是一個誤解,新加坡公務員的平均工資低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大約相當于社會平均工資的85%~88% 之間,新加坡年輕人愿意做公務員的比例不到2%。
人力資本論也不成立,因為人力資本包含的要素很多,中國應試教育形成的高學歷并不代表高人力資本,否則,中國大學生在校生數量和博士生數量世界第一,創(chuàng)新能力也應該世界第一,但事實卻并非如此。至于公務員考試其門檻更低,考上考不上無關智力,因此考上的并不一定人力資本高,考不上的并不一定人力資本低。即使公務員普遍擁有高人力資本也并不意味著公務員就應該拿高工資,因為個人收入應該與工作崗位緊密相關而與其學歷和人力資本水平關系不大,餐館不可能因為守門員是博士就付出高工資,因為守門是簡單勞動,不值得花費高成本。公務員工作也是一樣,大部分屬于程序性工作,勞動強度小,工作環(huán)境好,不需要太高的人力資本,因此也就不應該高薪。在中國這么一個開放社會,工作崗位的性質一定,但工作人員可以自由流動使自己的人力資本投資獲得更合理的報酬,公務員群體中的很多人不愿意流動要么是公務員總收入并不低,他們不愿意流動;要么是他們的人力資本并沒有那么高,缺乏流動能力。并且,在公務員這種循規(guī)蹈矩崗位上聚集過多的高人力資本是一種嚴重浪費,政府應該進一步調整工資政策擠出過剩人才,使他們到更需要的地方去。
至于認為不給公務員加薪會影響社會和諧的論調就更是本末倒置了,依然延續(xù)了傳統(tǒng)的官本位思維,其實現代社會的治理基礎應該是人民主權,政府不再是統(tǒng)治者而是治理、服務者,服務人民才是政府存在的基礎。不為公務員加薪可能會導致部分公務員的不滿,但他們可以辭職,即使少部分公務員想制造社會混亂,但這不得民心翻不起大浪,只要政府政策符合民意,政府的執(zhí)政基礎就非常穩(wěn)固,不會引發(fā)嚴重的社會混亂。部分公務員以社會混亂為由要挾政府加薪是本末倒置,在公務員滿意與人民滿意之間,人民滿意才是社會和諧之本。近幾年來,美國、荷蘭等國家都出現過政府破產現象,但國家照常運轉,因為人民沒有不滿。至于部分公務員提出的基層公務員收入低、生活困難的情況也確實存在,但這種情況并非公務員隊伍獨有,貧困地區(qū)、基層崗位教師、醫(yī)生以及部分無收入來源的社會服務機構都存在著收入過低問題,政府應該統(tǒng)籌解決。
以部分貧困地區(qū)、基層崗位公務員的低收入而斷定公務員整體收入過低,要求公務員加薪不符合實際。即使不談公務員的部門利益、單位補貼、隱性與顯性福利、職務消費、權力尋租獲得的灰色收入,僅就工資來說中國公務員的收入也不低。根據學者劉植榮統(tǒng)計,[2]中央政府公務員的薪資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比所得的比例中國為222%,加拿大為205%,日本為179%,英國為174%,美國為149%,德國為136%,法國為123%。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比,所有國家都超過100%,遠遠高于社會平均,但其中我國公務員薪資比例是最高的。地方政府公務員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比我國地方政府公務員工資是社會平均工資的113%左右,德國為112%,加拿大為102%,美國為98%,日本為95%,法國為88%。也就是說,中國無論是中央政府公務員還是地方政府公務員都高于社會平均工資。因此,以公務員工資過低要求中央政府為公務員普遍加薪的論點根本就站不住腳。并且,就勞動力市場反應的情況看公務員的整體待遇應該并不低,因為盡管近幾年企業(yè)工資待遇上漲很快但很多企業(yè)依然面臨著嚴峻的招工難問題,而公務員雖然遭遇政府嚴厲的反腐敗壓制職務消費、隱性收入、灰色收入大幅縮水,但報考熱度依然不減。據新京報記者調查,在16個調查的省區(qū)中有11個考錄比沒有明顯變化,浙江、江西、河北、安徽、寧夏5地由于招錄人數縮減了1/3以上,導致考錄比增幅顯著,如寧夏,2013年考錄比46∶1,2014年90∶1;河北,2013年31∶1,2014年61∶1。可見公務員的總體待遇依然具有絕對的吸引力,金飯碗名副其實。
接下來,筆者對反對公務員加薪的各種主要觀點進行評價。公務員待遇高,工作穩(wěn)定,工作環(huán)境好,比較清閑、福利好是人們對公務員的普遍印象,但這種觀點也有片面性,[3]誠然,一些權利部門公務員和一定級別公務員由于掌握稀缺資源和審批權,通過權力尋租獲得了更多收入,工作清閑,福利優(yōu)厚,但對于絕大部分處于基層的公務員,特別是貧困地區(qū)的基層公務員來說,他們既缺乏資源也不掌握權力,想尋租都沒有機會,除工資外基本沒有其他額外收入,收入并不高,適當地提高這些地區(qū)基層公務員的待遇很有必要。否則,待遇過低會導致貧困地區(qū)基層公務員過度流失,影響到當地行政工作的開展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最終影響到這些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至于認為公務員工作清閑,技術含量低,工作強度小的看法也是以偏概全,雖然大部分公務員崗位工作比較清閑,勞動強度小,但在一些貧困地區(qū),艱苦部門,基層單位公務員工作也比較辛苦,工作任務比較繁重,工作條件比較差,不能一概而論。但在加薪問題上,公務員并不能搞特殊化,也必須考慮為貧困地區(qū)、艱苦崗位、基層單位的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加薪,因為他們的工作更艱苦,待遇也更低,只有這樣才比較公平。
最后,對于折衷觀點筆者認為比較理性,公務員作為一個群體內部也分化嚴重,苦樂不均,待遇相差甚大,適當地為貧困地區(qū)、艱苦部門、基層崗位的公務員加薪很有必要。但如果僅僅是為加薪而加薪就只是使部分公務員的灰色收入漂白化,隱性收入顯性化,會進一步激化官民對立,喪失加薪的意義,也使反腐敗大打折扣,增加反腐敗的難度。政府應該以此次加薪為契機,通過制度改革均衡社會各階層的收入,制約政府的權力,加強對公務員權力的監(jiān)督,縮減公務消費,公平社會保障,杜絕公務員的灰色收入,最終在限權的基礎上使公務員的收入透明化,逐步縮小社會貧富差距,緩解社會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