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農邁向家庭農場:走出“小農困境”之路
小農和家庭農場重要的區別在于經營規模大小不同。農戶經營規模小于其勞動和經營能力,則為小農;大于其勞動和經營能力,則為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小是小農的主要特點,也是造成“小農困境”的主要原因。一旦農戶經營規模達到與其勞動力和經營能力相匹配的合理水平,小農就邁向了家庭農場,農業經營狀況就會好轉,農業收入就會增加并與非農就業收入相當。以糧食生產為例,農業部調查測算數據顯示,按目前生產條件,播種面積100—120畝是區分小農與家庭農場的規模標準。而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研究顯示,經濟作物不低于170畝、糧食作物不低于300畝的農業經營規模才具有國際競爭力。中國未來一段時期家庭農場和小農都將是農業經營的主體,但適度規模以上的職業農民經營的家庭農場才是中國農業走出“小農困境”的載體,是小農農業脫胎換骨的方向。
當前,中國已逐漸具備適度規模經營的經濟社會條件,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將成為必然。土地規模經營的先決條件是剩余農業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實現非農產業充分就業。世界各國一般把60%-70%的農業勞動力穩定地轉入非農產業,作為農業規模經營的起步條件。多數發達國家都是依靠逐步集中土地實現了農業規模經營,進而實現農業現代化。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從事農業比重日趨下降的態勢將越來越明顯。2012年中國農民工總數超過2.6億,其中外出農民工1.6億多。大約1.5億的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基本上不會務農,將來也不會以農為生。從長遠看,他們具備了脫離農業、脫離土地的可能。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和部分大中城市的近郊區,以及農業勞動力大量外出打工的中西部一些地區,已經具備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條件。2013年底,中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已達到3.4億畝,占全國承包耕地面積的26%。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2年底,全國30個省、區、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農場87.7萬個,占比不到農戶總數的1%,經營耕地面積達到1.76億畝,平均經營規模200畝,占全國承包耕地面積的13.4%。
制定家庭農場發展戰略、培育家庭農場是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路徑。近幾年,江西省、江蘇省、湖南省、蘇州市等一些地區為促進適度規模經營出臺了專門的財政補貼政策。中央層面可以在借鑒地方經驗基礎上擬定專門的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的指導性文件,鼓勵地方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護農民土地權益的前提下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家庭農場發展。對家庭農場和小農(普通農戶)的補貼支持政策應以一視同仁為主,但對小農成長為家庭農場應有傾斜性政策。建議國家農業補貼和農業開發項目應立專項支持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中央財政、農業、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可以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制定出臺專門引導支持農業規模經營和家庭農場的補貼和項目。通過政策支持,打破“小農低水平發展困境”,引導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為實現農業現代化創造基本條件。需要強調的是,小農邁向家庭農場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單純為了追求農業經營規模而強迫或誘導農民流轉土地,不能簡單歸大堆、壘大戶式地拼湊家庭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