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對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有什么影響?
按理說,干部應該成為當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道路、制度“三個自信”的楷模,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最堅定的追求者。只有這樣,全體人民才能在共同理想的感召下,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只爭朝夕地努力拼搏、奮斗。
但是,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在相當一部分人心目中并沒有生根開花結果,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干部本身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自信,處于懈怠和動搖狀態,進而在官場上形成大量的消極腐敗現象。尤其是少數官員滋生出貪污腐化行為,利用手中的權力,攫取不正當利益后,卷錢外逃;有的身在中國,心在異邦,擔任“裸官”,看見勢頭不對,隨時準備跑路。他們這種兩面派的嘴臉,雙重的人格,恰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腐蝕劑,危害深重。所以,開展深入持久的反腐敗斗爭對鞏固全黨全民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對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反腐敗對構建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何意義?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新世紀以來我們黨從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黨的十八大也將“平等、公正”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層面的要求予以強調。換言之,“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核心內容。它要求,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人們視社會的公平、人間的正義為一種基本的生活模式和習慣。而當今中國有違構建“公平、正義”社會秩序的表現主要集中在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就業和用人不公、教育機會不公、社會保障不公、立法不公、司法不公、公民權利保障不力等幾個方面。
其中,因官員貪腐行為造成的社會不公突出表現在:社會財富分配不公方面,在住房成為保值增值商品的情況下,時有“房爺”、“房叔”、“房姐”、“房嬸”式官員坐擁數十套、數百套住房。就業和用人不公方面,若干單位和部門存在用人唯錢、用人為圈、用人唯親現象,“潛規則”、暗箱操作、“蘿卜招聘”、“官二代”等破壞了社會階層正常流動的秩序,固化了社會等級。在司法不公方面,權錢交易、以錢抵刑、徇私徇情枉法、違法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均與司法人員貪腐有關。在公民權利保障方面,一些地方官員以國家和政府的名義,低價征用農民土地,再以高價轉讓給開發商,或者雖按市場價格將農民土地轉讓,但囤積土地,待時而沽,從中謀取高額差價,部分落入私人腰包。
這些貪腐行為引發的后果就是使社會失去公平、正義,使黨和政府喪失公信力。大量的上訪案例、群體事件多是由此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多是由此滋生。所以,腐敗現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反腐倡廉的機制不能有效地健全,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終難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