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對新形勢下的反腐倡廉建設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前掀起的反腐敗風暴確實是“治標”之舉,目的是為“治本”贏得時間,創造氛圍,原因是腐敗積弊太重,非猛藥去疴、重典治亂不可。反腐倡廉建設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的任務,但必須從“治標”抓起。“治標”除了保持反腐敗斗爭的高壓之勢外,從具體的事情做起、抓起也是其中的重要方面,比如“四風”是長期形成的痼疾頑癥,糾正“四風”就不可能一蹴而就;再如“八項規定”都很具體,但要持之以恒地堅持下去就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再如中秋送“月餅”風,元旦送“賀卡風”,這些細節性問題,如不狠剎就體現不出“治標”的全面性。
“治本”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諸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既嚴于律己,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嚴格規范權力行使,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紀檢監察體制,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等等。二是加強思想教育,大多數貪腐官員之所以走向違紀違法、腐化墮落的深淵,除了監管制度不嚴外,很重要的是世界觀、人生觀這個“總開關”出了問題,喪失了拒腐防變的能力。因此,加強干部的黨性修養、錘煉,使他們養成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的習慣,在當下十分必要。在反腐倡廉建設中,“治標”解決的是干部“不敢腐”的問題;“治本”中的制度建設要解決的是干部“不能腐”的問題;“治本”中的思想教育要解決的是干部“不愿腐”的問題。三者在實行過程中并列而行,“標本兼治”;在難易程度上,由輕而重;在效果體現上,循序漸進。
【參考文獻】
①張云鵬:《反腐敗經濟學》,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1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