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七:把法治建設納入政績考核,重大決策要做合法性審查
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全會提出,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
解讀: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青斌表示,這部分內容主要強調的是行政決策的合法化、民主化和科學化三方面問題。據他所知,此前,國家有關部門就已經在起草相關法律法規。以前曾有一些較大的行政決策因存在失誤或本身錯誤,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引起群體性事件,這也就是加強審查機制、公眾參與等機制的原因。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這種機制將對公權力的約束從執行和運行的層面深入到決策層面,讓行政機關的決策更加謹慎精準。這對反腐工作亦大有裨益:將反腐進行得更加徹底,這也是目前反腐進程的中的一大突破。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一方面要加強監督,對不能依法辦事和違法執法、違法行政、濫用公權的行為加以有效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形成法治建設的評價、考核體系,形成有效的法治實施的激勵體系和問責機制,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
這說明依法治國確立的是對全體社會的要求。不管是公權力主體,還是普通公民個人,都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規定、法律的規則辦事,遵守法律規則。
解讀八: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解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劉仁文認為,立法是重要的公共決策,要遵循公共決策的科學方法,如開門立法(面向全社會征集意見并有鼓勵、吸納和答復機制)、兼聽才明(反復傾聽多方面的意見,特別是要善于聽取不同意見,確保被征求意見的人士的信息對稱),要盡可能地把立法權從行政部門收歸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委托立法起草要盡量委托中立的專家,而且對接受這種任務的專家也要有約束和監督;立法機關聽取專家意見時,應給與專家足夠的準備時間。總之要克服立法的神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