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這是我們黨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關頭,依法治國將展開新的藍圖、邁向更高的境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穩步前行,治國理政水平達到新高度。為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求是網特邀中央黨校黨史研究室主任謝春濤教授就《決定》精神進行了解讀。
■ 有人開玩笑把憲法說成是“閑法”——雖然很權威、很有地位,但有時候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也有人講憲法的執行缺乏一種可訴的機制,如果違背了其他法律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違背憲法就沒有這樣的保障機制。
■ 對個人而言,權力機關的工作人員要向憲法宣誓。宣誓就意味著要明白他的權力是從哪里來的,權力的邊界在哪里,尤其是跟他的職責有什么樣的關系。
■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更為重要,習近平總書記講,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如果有了法律不實施會比沒有法律還可怕,那實際上是把法律當作兒戲。
■ 如果有這樣的機制,可能拍腦袋的事情就少了,或者說你如果還是不謹慎,還是不按照規矩辦事的話,可能拍腦袋的決策你做了,但是想拍屁股走人恐怕就沒那么簡單了。
■ 所謂“黨大”還是“法大”其實是一個偽命題,甚至是一個陷阱。我認為不存在這樣的對立關系,憲法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但是我們也強調黨要帶頭執行,帶頭遵守,所以我認為不存在誰比誰大的問題。
求是網:《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會議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為什么此次會議如此強調憲法的地位?
謝春濤:這次全會為什么特別強調憲法,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認識:一是憲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二是當下憲法的實施和監督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處于我國法律體系的核心地位。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由此可見,憲法本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安邦治國的總章程,是全國人民的根本行為準則,一般法律的制定都要依照憲法精神進行。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出: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這表明了憲法對立法工作的指導作用。因此,如果不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那就等于拋棄了立國的根本,依法治國方略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是無從談起。
其次,憲法本身很重要,也經歷了多次的修訂完善,但是目前我們在憲法的實施和監督方面還做得遠遠不夠,違憲情況也時有發生。比如,有些法律法規跟憲法精神是不一致的,憲法的某些規定還落實得不夠好。這些癥結原因何在?往往跟憲法監督機制的缺失有關系。如果有人違背了憲法,一些機構違背了憲法,或者憲法規定的某些權利、某些內容沒有得到有效的實施,這些事情誰來監督,誰去解釋?這方面我們還缺乏一個應有的保障機制。這應該是憲法沒有得到很好貫徹、體現和實施的一個重要原因。
有人開玩笑把憲法說成是“閑法”——雖然很權威、很有地位,但有時候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也有人講憲法的執行缺乏一種可訴的機制,如果違背了其他法律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違背憲法就沒有這樣的保障機制。法院不可能受理控告某個單位、某個部門或者某一項規章違背憲法的案子。為此,此次全會針對這一問題特別強調了憲法的實施和監督,明確指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對憲法的實施進行監督和解釋,包括對違憲進行追究。有了這樣的機制,憲法的實施一定會比過去要好得多。
會議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我認為這一項舉措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對個人而言,權力機關的工作人員要向憲法宣誓。宣誓就意味著要明白他的權力是從哪里來的,權力的邊界在哪里,尤其是跟他的職責有什么樣的關系。其次,對群體而言,雖然每個人就宣誓一次,但是他周圍不斷有人進行這樣的宣誓,這就能形成一種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促使人們牢牢記住憲法,知道憲法是起什么作用的,知道我們的工作是要依憲執政的,這個警示提醒作用應該是明顯的。當然,我們也不要把宣誓作用估計得太高,不可能說因為有了宣誓,問題就自然而然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