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趙曉呼;中共天津市委黨校黨建教研部副研究員 倪明勝
站在歷史和未來的交匯點,十八屆四中全會在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時,明確提出“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強調要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基本原則,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核心,適應改革發展新常態和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形勢,中國共產黨應自覺推進自身的現代化轉型,不斷完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提升黨的領導水平和治理能力,以政黨治理現代化引領和推動國家治理模式的現代化轉型。
現代化視閾下政黨治理與變革的幾重維度
隨著社會的深刻變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速推進,順應現代化發展訴求之需,建構現代化治理體系,吸收治理和善治理念,推進政黨組織結構、體制機制和運作方式由傳統管控模式向現代治理結構轉型,實現黨內治理和黨外治理的融合與創新,不斷增進公共利益和維系公共秩序,成為強固政黨執政地位和實現國家良序治理的必然選擇。
合法性與有效性:建構政黨治理現代化的本質訴求。在現代化的政黨治理體系中,合法性關注的是政黨權力系統是否合乎政治道義、法律準則以及社會大眾的廣泛認同,有效性強調的是政黨運轉系統能否整合社會利益矛盾、化解社會沖突以及引領和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通常,執政有效性的建構過程也是不斷增進執政合法性的過程,二者有機統一于政黨治理的全過程。執政有效性不僅追求自身政黨系統功能的漸進調適,更注重執政效能的提升與合法性的持續認可。因此,重塑現代化政黨治理體系,能否辯證考量合法性與有效性的內在統一,實現執政合法性與有效性雙向型構的戰略預期,成為建構政黨治理現代化的根本訴求。
科學性與制度性:推動政黨治理現代化的體系再造。建構現代化的政黨治理,關鍵是要在深刻把握執政規律的前提下,科學分析和界定政黨權力的關系和邊界,在有效的既定范圍內予以引導、控制和調和各種利益關系活動,從而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實現政黨治理的科學性,離不開制度關系的平衡和制度體系的現代化。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中指出,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按照科學化的政黨理論、執政理念和方法,善用制度規則和法律體系,強化制度規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注重主體間的協商合作和各部門領域的聯動集成,以制度機制創新推動政黨治理結構和運作體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成為新時期推動政黨治理體系現代化再造和科學重建的價值選擇。
開放性與包容性:推進政黨治理現代化的路徑調適。現代化促推社會結構的快速轉型和社會階層的分化與重組,傳統“政黨一元、行政一體化”的局面逐步轉向“小政府、大社會、強政黨”的發展新格局。這種轉換加劇利益的分化與調整,如何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當前和長遠的關系,促推政黨在發揮領導和執政功能的同時,更加注重特殊性社會整合功能(如政治整合、政治動員、政治錄用)和自身內部組織功能(如組織文化調整、制度性激勵)的有效性發揮。這些催生政黨治理體系日益趨向開放性和包容性,以資源吸納和多元化整合來維系政黨運作體系的平衡與優化,從而推動政黨組織架構、制度機制和體系能力的協同變革。這種“治”“理”結合、開放互動的動態彈性治理模式,既有益于優化和調和政黨、國家、市場和社會的多邊關系,也成為引領和推進政黨治理現代化的科學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