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舉辦的“國家治理理論與問題”研討會上,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復旦大學、中央黨校、華東政法大學等多所國內知名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圍繞“國家治理理論及其問題”展開探討,其中涉及國家治理現代化、國庫制度的權力制衡問題、反腐策略、法治中國等諸多具有現實意義的議題,這不僅體現了學者們的研究旨趣,更凸顯了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責任和社會關懷。
楊雪冬:如何理解國家治理現代化
“十八屆三中全會使‘國家治理’從一個理論命題變成實踐課題,在某種意義上體現了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與中國制度改革實踐的同步。”
何謂國家治理現代化?中央編譯局世界發展戰略研究部副主任、“全球治理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楊雪冬在發言中指出,從一般意義上說,國家治理現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內容之一,也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依托,以及衡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完善水平的尺度之一。因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就是制度現代化與人的現代化。因此有人亦稱之“第五個現代化”。
楊雪冬認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提出,基于對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生的深刻變化的充分認識,以及對于中國近代以來國家建設的基本任務的總體把握。因此,現代化的主體不僅有黨和政府,還包括社會各方。正如習近平同志所說,“盡快把黨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來,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更加有效運轉。”
楊雪冬強調,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也需要確定階段性任務,明確工作重點。他表示,當前以及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應該加快推進執政黨以及政府治理的現代化,選擇社會治理領域作為突破口。這種選擇既取決于執政黨以及政府在中國制度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也遵循了中國改革回歸到社會主導正常的邏輯。要推進執政黨以及政府治理的現代化,就要將民主法治精神切實地貫徹到執政黨和政府的思維和行動中。而推動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則要將充滿活力的社會力量有機地整合到國家治理體系之中,通過社會自治能力的提高,為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朱景文:執政黨要帶頭守法
“兩個全會是姐妹篇”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景文教授在題為《依法治國關系國家治理的全局——從三中全會到四中全會》的發言中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法治建設是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法治建設的總目標。
為什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不單獨提“法律制度”?因為法律制度是滲透到所有其他制度之中,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制度的法律化。一項重要的制度如果不上升為法律,說明它還不成熟,得不到法律保證。朱教授說,有些制度不需要法律化。比如黨章、民主黨派章程、村民自治條例等。有些領域不是法律調整的范圍。比如思想文化領域,法律可以提倡,但不能規定人們想什么。“思想的問題還是要用思想的方法,批評教育的方法,不能用行政方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