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需要形成系統
日報:中國的法律體系已經初步完備,但是執行情況不好,你怎么評價這個現狀?
王長江:大家都知道,在中國的制度背景下,法律比較容易通過,形成較為完備的文本體系。但是,充其量也只是一個文本體系。
我們的文本體系完備,但執行能力差。究其原因,是沒有形成系統。這就像造車,一個個零部件并不能代表汽車,同樣的零部件造出的整車也有差別。我們目前進行的主要是制度要素建設,系統性不足。相當于汽車零部件,還不是整車。執行機構設置還不夠科學。一般是政府出臺政策、政府執行、政府監督,導致自由裁量空間大,肯定出問題。至今沒有形成一套貫徹落實的運行系統。
日報:結合目前推動的各項改革,在改革實踐中如何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王長江:在權力運行程序和要素建設之外,要繼續推動體制改革。
我國之前進行了很多方面的改革試點,但多數沒有形成全國效果。我們采取的試點形式,總是遭遇上下改革不對等的難題。
試點碰到天花板時,需要在打破瓶頸還是恢復原狀之間進行選擇。打破瓶頸一般是上面的事,應該由中央統籌設計。處理不好,就會面臨部委的保守趨向和基層的改革積極性的沖突。
我認為,推動改革的關鍵是責任劃分。
可以鼓勵基層在改革上大膽探索,但不要越過法律邊界。對政策制定者,應要求他們的立法跟上實踐。如果對部門的政績考核還是固定不變的,他們還是會趨向保守維持現狀,使改革淪為空談。
通過法律推動改革,還是需要系統推動改革。目前情況是部門往往保守,下面往往積極。我認為要推動高層次改革,在部委之間形成改革的競爭機制,使得改革具有系統性和可持續性。
法律也要不斷適應改革的要求。形成一種干事比不干事好、干了出錯比不干好的氛圍。同時,應該在明確劃分權力邊界基礎上形成制約。目前決策、執行、監督統一,部門之間相互扯皮,不利于改革持續。
日報:如何在改革中推行權力制約?
王長江:中國絕不照搬西方三權分立的政治模式,但不等于說權力不需要分立和制約。權力需要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權力如何相對分開,要深入思考。例如我一直建議,可以把咨詢權單獨分出,避免利益糾葛,獨立于部門,只考慮改革方案。咨詢機構的人員可以摒除直接利益,提出多套改革方案由決策層選擇,一舉改變決策、執行、監督一體的局面。
現在的各個領導小組,可以朝著這個方向走。現在小組里面的成員還是各個部門的負責人,不夠中立客觀,受部門利益的羈絆。應該找一些超脫的、有經驗的人士制定方案,在頂層設計上更有創新。